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郑州杨医生在电梯里劝阻老人段某吸烟、之后段某突发心脏病离世”一案有了新进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改判杨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不需按照一审判决、赔偿老人家属1.5万元。(《法制晚报》1月23日)
改判结果一出,一片叫好之声。此前,此案一审判决引起过极大争议,在电梯里吸烟,损害自己及他人的健康,本身就是极不文明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地方法规,杨先生作为医生,深知吸烟危害之大,主动上前劝阻,是出于维护公众利益,营造文明环境的公益之心,而且始终保持理性平和,行为并不过当。段某事后突发心脏病去世,与杨医生的劝阻并无直接因果关系,是一起意外的悲剧,家属悲痛之情可以理解,但据此判定杨医生担责并赔偿,实在是说不过去。所以,此次改判果断纠偏,判决杨医生不用担责,不用赔钱,更符合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增强了大家对于法治的信心。
一直以来,民事侵权纠纷中的“死者为大”“弱者补偿”的心理,常常导致判决“和稀泥”,不论是非曲直,赔点钱安抚人心,似乎就体现了“人性化”。看上去是法外有情,但在涉及公共利益时,如果不讲道理,只讲人情,很容易削弱法律的权威性,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去年11月,福建一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后身亡的事件,也引发了“罪与非罪”的热烈讨论。关注和争议背后,是公众内心忐忑的询问:路见不平究竟该不该挺身而出?个人是否应该主动制止不文明或违法的行为?法律会不会支持一腔热血的正义感?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给予引导,明确表示,法律支持、鼓励公民积极合法地劝止不文明行为,给大家吃下一颗定心丸,是此次判决最值得称道的意义。
更值得欣慰的是,案件判决历时长久,但无论是老人家属还是杨先生,都保持了理性克制的态度,选择相信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去打开心结,解决纠纷,形成了法律意识增强的良好范例,也让典型个案有了倡导公共场所控烟,普及法律知识,弘扬良好风尚等更为深远的社会意义。而且,无论是在老人犯病时积极实施救治、在判决后表示愿意出于人道主义适当援助家属、还是做出将继续劝阻吸烟者,维护社会秩序的决定,当事人杨医生炽热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担当的勇气、温柔宽厚的善良和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都令人感佩,值得学习。法律应该保护这样的人,亦应该鼓励更多人,去成为这样的人。
正如郑州中院负责人所言,每一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法律怎么看,怎么判,影响着许多人的道德衡量,价值去向和具体做法。虽然现实情况往往复杂,但司法审判须勿忘初心,力求精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终究是为了匡扶正义,惩治罪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序良俗。唯有法律能明辨是非,有错必究,守护正能量,为公平正义打CALL,人们才更知道如何行事,如何对人,如何共同让社会趋美向善,这也就是我们所期待的,道德风气清正,全民法治进步,生活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