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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民营文化企业当有大作为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2日09:24 来源: 湖北日报

朱玲琳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这也是继2018年年底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又一次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在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方面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在文化领域,民营经济同样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数据表明,在当前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演艺、动漫游戏、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文化领域中,民营文化企业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生力军”,与国有文化企业的“主力军”相互补充,共同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应该抓住发展契机,增强信心,直面发展中的困境,解决好发展中的难题,在新时代有新作为。

问政策借“势”,增强发展信心

近年来,中央针对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种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全面深化改革,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关心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例如武汉市近年来实施“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小微企业、万名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困难群众”(简称“双万双联”)活动,意在更好地向小微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反映解决企业发展问题,但仍有不少企业在沟通过程中消极被动,甚至将干部拒之门外。事实上,良好的营商环境、亲清的政商关系不仅依赖于政府的努力,同样也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尤其是民营企业应该积极主动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讲真话诉实情,共同推动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

具体到文化领域,国家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文化领域加大立法保护,构建了包括体制改革、财税金融、产业融合等在内的政策体系,许多政策对民营文化企业来说都属重大利好。例如在文化、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推动购买文化产品、消费补贴的相关政策;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并且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的相关政策;对知识产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认定和作价投资相关政策;文化与互联网、科技等相关产业的融合政策,等等。民营文化企业要主动学习熟悉相关政策,增强发展信心,结合自身发展规模和特点,抓住政策机遇,用足用活各项支持政策。

用改革发“力”,提升产品质量

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国每年生产出的文化产品、文化作品数量巨大,但从质量上看良莠不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同样存在,也需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民营文化企业首先应该重视原创。原创是文化产业的生命,也是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原创需要丰富的创意、较长的研发周期、较大的投入成本,并且面临无法预期的市场风险,这使得一些民营文化企业不重视原创,而对热门文化产品进行简单地模仿、复制、改造甚至抄袭盗版。一部宫斗剧兴起,屏幕上宫斗剧很快占据半壁江山;一个真人秀节目火了,十几个真人秀节目上马;一款故宫睡衣尚未开售,抄袭、同款就已充斥网络……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模仿,打击了原创者的积极性,阻碍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也影响了整个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对此,民营文化企业应该大力引入创新创意人才,从观念、内容、技术等多方面全方位打造有特色的文化产品,打破同质化的魔咒,在竞争中立有一席之地。同时,民营文化企业还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于设计、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以保护、经营、发展原创产品。

其次,应该关注文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毋庸讳言,民营文化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经济价值,必然要迎合、满足大众消费者需求。然而,如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只关注票房、收视率、点击量,甚至为了吸引眼球,打法律、道德的擦边球,生产出一些低俗、庸俗的文化产品,不仅会制约企业的健康发展,还将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民营文化企业应该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不仅关注文化的经济价值,更要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等社会价值,提升社会责任感,主动适应新时代的要求,生产出更多“既叫好又叫座”的文化产品,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向市场寻“机”,满足人民需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再是或者不再主要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而更多地转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统计表明,近年来我国居民文化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整体逐年提升,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整体文化消费水平仍然偏低,潜在市场需求很大。人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包括人民的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与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前者注重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主要以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来满足;后者则更强调个性、多样性、层次性,更多地需要市场来提供。民营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文化企业有敏锐的市场感知度、灵活的体制机制,不仅可以通过公益性文化产品的创作与传播、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展示等方面加大投入,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中占有一席之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还要在个性化、多样化、网络化上下工夫,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消费群体,不断创造出有广泛参与度、丰富的体验感、美好的精神享受的文化产品,促进人民文化消费需求的释放。

(作者系武汉市委党校理论中心副主任)

《湖北日报》2019年05月12日07 版

【责任编辑:田曼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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