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挂职锻炼没有了“锻炼”二字,并不是说挂职对公务员没有了锻炼的意义,而是个人锻炼要体现在推动实际工作中,这是对挂职背后价值排序的进一步明晰。
近日,有媒体报道,当前挂职工作中,一些地方的挂职干部出现“三不到”现象,即名到人不到、人到心不到、心到力不到,将挂职挂成“空挡”。这些问题反映出部分挂职干部在心态上存在一定问题。人民日报也曾点到一些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存在的问题,比如有些年轻干部,看简历有基层工作经历,但并没有经过实实在在的磨练。为了升迁,有的年轻干部打小算盘,只为补基层经历才下基层,将基层工作当作“镀金”良机。“三不到”现象,“跳板”思想和“过客”倾向等不良心态,有过去一些地方和领域挂职工作中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挂职锻炼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人通过挂职积累了经验,得到锻炼,不断成长发展。但也有少数人,片面理解锻炼,将锻炼功利化,忽略了挂职中“职”的重要性,使得挂职在实效性上受到影响。
进一步看,这也有对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自觉的问题。《公务员法》已于去年底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在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基础性法律中,挂职的担当履职特征更加凸显。按修订后的规定,“挂职锻炼”已改为“挂职”,并且不再属于公务员交流的一种方式;“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的前提,已改为“根据工作需要”;挂职的目的从培养锻炼干部变为“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这更加明确了挂职是实打实的“干事模式”:挂职者要当促进派、实干家。
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这几个“重”字,意味着责任重、担子重,也意味着困难大、挑战大;“其他专项工作”承载着一定的专业性、特殊性,也是要啃硬骨头的。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挂职锻炼没有了“锻炼”二字,并不是说挂职对公务员没有了锻炼的意义,而是个人锻炼要体现在推动实际工作中,这是对挂职背后价值排序的进一步明晰。挂职者被选派到这些领域,深层的指向是激发挂职人员的担当精神和能力水平,推动工作开展。能够有效地推动工作,个体必然获得锻炼和成长;虚晃一枪、有名无实,浮光掠影、蜻蜓点水,把挂职变成“挂名”,不仅不利于工作开展,而且还会产生“负能量”。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挂职者怎么在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平衡好工作,考核评价如何协调?以前,单位和挂职人员都有或多或少的疑虑。就挂职者来讲,这有主观能动性问题。沈浩挂职到小岗村,一干就是6年,小岗村群众先后数次按手印挽留。还有很多挂职者,到新地方、新岗位,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就是因为他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真学、真干。挂职是工作的广阔天地,是挂成“空挡”,还是挂出成效,很大程度上看挂职者是怀着一颗躁动不安的心、揣着汲汲功利的念想,这不敢做,那也不想做,还是敢于想、善于思、勇于干。就单位而言,法律赋予挂职明确的位置,培植环境,创造条件,让挂职的压力和动力真实地展现,让挂职货真价实,也是应尽的责任、应有的担当。
挂职有时限,干事不能唯时限。找准切入点、真“挂”实干,人到、心到、力到,才能成就一番事业、赢得一方认可。
作者:肖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