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执法机关经费预算安排不得与该单位任何年度上缴的罚没收入挂钩。
不挂钩,就是不得在非税收入尤其是罚没收入上产生错误的驱动。去年,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中,部分督查组反映的问题警示很大:一些基层政府过度使用行政处罚手段,在财政收入增速普遍下降或负增长的情况下,不少地方罚没收入逆势上升。处罚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保市场主体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的成效。从国家到地方,花大力气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企业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本应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主体,背离法律基本要求,在罚没收入上动歪脑筋,不仅让市场主体寒心,而且危害政府公信力。
我们常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之所以“最好”,就是因为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能普遍性地给人以安全感和信心。执法主体要做的是,在法治中架起“防护网”,竖起“边界线”,托起“公平秤”,让营商环境更有序、更有活力。不依法行事,打起法治的歪主意,会让人在一次不公正的处罚里感受到凉意,一个人的遭遇如果变成一些人的遭遇,一个企业的凉意变成一些企业的凉意,营商环境的土壤就会受到污染,其他层面、其他领域付出的心血,也会深受影响。
不是没有正面案例。比如有的地方紧握法律标尺,探索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既有警醒,也有温度;有的地方是出台免罚清单,最大程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的地方是精细化执法,区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举措或有不同,但相同的是,依法依规,有情操作。为了增加收入,不该罚的罚了,或者随心所欲想罚就罚,罚款成了生财道,无论是对于营商环境,还是对于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发展,都是杀鸡取卵、饮鸩止渴,有百害而无一利。
看眼下,2021年开年不久,全国各地各部门各项数据将陆续出炉。看长远,每个地方要追求的是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实实在在的增长、实实在在的发展,才有真正的价值,才有经得起检验的含金量。遏制以罚增收的冲动,不做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期后果的事,走法治的阳光大道,走求真务实的发展大道,需要时刻保持这份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