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河南焦作一女教师评职称申诉被拒后起诉教育局”引发网友关注,焦作山阳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联合工作组将进驻第十七中学。(据2月1日上观新闻)
河南焦作第十七中学的语文老师姚女士,诉称自己在副高级教师职称评选过程中,个人积分第2,却因民主测评投票结果不尽如人意落选,积分第16名的老师在投票后反超晋级,为此感到不公。在个人申诉被拒后,姚老师将区教育局告上法庭,当地法院于1月18日受理此案。
对此,焦作山阳区教育局一再对外发情况通报回应,表示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时给予第十七中学校长等三名校领导诫勉谈话,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又表示组成联合工作组,用3个月的时间,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说评选没有问题,一方面又重视学校存在的问题,这本身说明学校的工作并非完美无缺。姚老师总积分居第二,却在民主测评投票中败下阵来,虽然评选结果看起来符合程序,这种“程序正义”终究让人难以接受。因为投票的主观性较强,评委的个人好恶将影响投票结果,未必能客观反映实际情形。根据教育局的情况通报,姚老师在投票的得分只排第12位,因此被两名老师在总分值上反超。
而姚老师的积分所得,分别为职业道德、工作量、教学业绩、荣誉资历这四项,总计排在第二位。作为一名局外人都看得出来,这四项应该是职称评选的硬核。职称本是业务水平的体现,又不是官位,无关管理能力以及其他因素,也就是说,姚老师评选职称的资本是够了的,却在印象分中输了。这当然会让她不服气,而且,是连续8年落选,换谁都不好想啊。工作业绩明明优秀,却得不到认同,这岂不是打击人家的积极性。
职称的指挥棒,应该是引导大家钻研业务,一心扑在工作上。如果职称评选还要受人际关系的印象分干扰,岂不是会让人分心去注重关系。对一些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职称是个人发展重要的方向,藉此获得工作上的认同,并改善自己的待遇。这个向上的希望如果得不到制度呵护,当然是种打击,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因此,职称评选这个尺子,就一定要量得公正公平才好。评选条件越客观,就越能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以保证结果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