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周磊
5月1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表示,当前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
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关乎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意愿,关乎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各地高度重视的一桩大事。但是,当营商环境评价变成利益交换的筹码,滋生了各种付费“打榜”的乱象,其真实性、指导性和参考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营商环境评价,不该沦为掺杂利益的生意经。且不论评价本身是否科学,一些营商环境较差的地方,明知是“野鸡榜单”,仍愿支付所谓的参会费、培训费、赞助费,无非是想借助“打榜”来提升排名。这股用钱换排名的歪风不及时刹住,类似走捷径的现象只会越来越多,必将扰乱营商环境,误导市场主体的判断,还会伤害一些真正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
评估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如何,专业性、客观性和公平性是其必须遵循的原则。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数据来源综合评估,才能得出最科学的结果;评价机构保证独立,整个评价行为尊重事实、不偏不倚,才能得到最客观的排名;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没有利益关联,才能实现最大的公平。2020年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到,“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此次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也明确表态,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是一种逾越红线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已经出现的各种乱象,必须清理整顿、依规处理。肃清各种注水、造假、脱离实际的排名,不仅是维护健康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是彰显法规威严的必然。
那些沉迷于花钱“打榜”的地方必须认识到,评价排名不是吹出来的,营商环境不是打榜打来的,而是一点一滴干出来的。与其指望通过付费评奖等旁门左道博取关注,不如踏踏实实地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把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等市场主体感受最深的工作做好。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之举,也是提升地方竞争力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