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22日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通知要求,所有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3月22 日 新华网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网络聚集了庞大的用户群体,让用户在阅读内容、感受网络的感观刺激。游戏、汽车、娱乐、体育、影视等多个行业,给大众带来强烈的冲击与巨大的影响力。网络传播通过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网络传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的便利与丰富的精神食粮,但是也有一些歪曲古人,篡改经典的恶俗,摧残民族文化之根的视频趁机传播,由于网络传播的读者人数巨大,高速传播,给社会公序良俗带来不利影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规范整理十分必要。
视频网站为了追求网络点击率、增加运营收入、甚至是无聊的哗众取宠心理吸引公众眼球。利用经典文艺作品的影响力力,歪曲经典文化作品严肃性、政治性、艺术性,将娱乐“八卦”与低俗文化风气,制造“情”“色”的低俗“卖点”,抛弃道德底线,唯利是图全然不顾社会的公德与法律的底线,只要有“利润”,有“点击”,有“影响”,管他是圣人先贤还是革命英烈,是传世名作还是经典文艺,在他们眼里统统成为了鱼肉与牟利的工具,利欲熏心的贪婪将这些人社会责任、道德良知、法律观念遗忘九霄云外。他们的行为首先是对自己社会责任的缺失,作为一个公民有权利与义务维护社会的公序良德,不能制作与散播有违社会公德的作品,应当对经典文艺保持一种敬畏与尊重。这种传播编辑、篡改经典文艺作品最终伤害的是文化的尊严,误导的是广大的网民,污染的是社会的风气。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篡改是对别人文化劳动的不尊重,是对别人文化劳动成果的剽窃,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践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恶搞经典、歪曲崇高、丑化英雄是部分人心里信念的缺位,是文化修养低俗的表现,是不健康的世界观所致。作为网络传播部门,应当与其他主流媒体一样做人文经典和文化修养的道路的引路人和陪伴者,积极用优秀的文艺作品导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建立良好的文化修养,不能失去社会责任去通过恶搞与篡改经典迎合媚俗。要积极行动起来维护经典文艺的尊严、发扬经典文化的力量、维护经典文化的尊严,重拳打击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行为,在社会形成唾弃恶搞经典的浅薄和无知行为,。让春风化雨、愈久弥香的经典文艺给人精神享受引至高悠远美丽境界。
来源:荆楚网
作者:周东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