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法对象带有蔑视性的称呼,或脏话狠话,以后都将成为武汉硚口区城管执法的禁语。该区城管系统即日将全面推行新的执法规范,“您好”将是城管队员执法时的第一句话。新的执法规范里,将16条日常接待用语、17条行政执法用语、24条电话用语予以规范。同时,30句不文明用语,包括带有蔑视性的称谓,如“老头”、“老太婆”、“神经病”、“乡下人”、“我就这态度,怎么了”、“就罚你了,怎么着”、“喂,叫你呢”、“你能怎么样,有意见找领导去”等,都成为执法过程中及日常、电话接待的禁语。城管执法人员坐在执法车里,用高音喇叭大声吆喝的情景,也将同时淡出人们的视线。(《楚天金报》6月10日)
对执法对象带有蔑视性的称呼,或脏话狠话,以后都将成为城管执法的禁语,全面推行规范的文明执法——无疑,这是一种管理进步,也令人期待。然而,城管与大众,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是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也就是说,城管并不凌驾于大众之上,尊重他人、不说脏话,是起码的道德底线——作为城管是如此,作为一个社会个体也是这样,基本的行为文明还要靠制度来强制吗?显然,这是舆论对此颇不以为然的根本所在。
制度的归制度,道德的归道德。在现代文明的视野下,道德层面的东西,譬如不骂人、不歧视弱势群体等行为文明,是制度“规范”不出的。道理很简单,这是发自于内心的一种文明修养和个体素质,不是一“禁”就有,而是通过道德的自律来完成的。无论什么时候,法律制度都无法替代道德,在很多社会生活层面,还是需要道德来进行自律和他律,尤其是在公民社会。
公共管理活动中,需要法律的规范,还需要道德的支撑——管理道德。管理道德是在社会一般道德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通过约束管理者的行为去实现管理关系的和谐与管理职能的优化。故而,哈耶克才说,管理是一种制度活动,同时也是一种道德活动,管理者不仅要“以制度为本”规范有序地行使管理职责,也要“以人为本”恪守管理道德,更人性化、更细致入微地服务于社会。故而,城管称被管理者为“神经病”,叫嚣“我就这态度,怎么了”,追根溯源,应该还是传统官本位思想的作祟,脑子里缺少一根服务的神经、亲民的神经。由此,反衬出管理者的霸权和傲慢,也折射出管理道德的缺失。
在我看来,用制度去强制属于公共管理天然属性的管理道德,是制度的悲哀,也是道德的悲哀。法律制度只是管理的底线,掌握公权力的公共管理者对待公众,还有诸多超越法律制度之上的东西,那就是基于管理道德的责任和尊重。服务意识淡薄,心态上喜欢把自身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心底里总不把被管理者当回事,有多少制度也形同虚设。
稿源:中国网
作者: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