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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桥,受伤害的绝不仅仅是武汉大学

发布时间: 2008-06-22 10:1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首先声明一下,我来自这所“享誉海外、为人师表”的单位,就是百年名校武汉大学。放眼中国能与武大相媲美的、具有深厚的文化沉淀、自由而蓬勃的学术气氛、和谐而完美的校园风光的名校有几许。有了武汉大学武汉才更具有魅力。我们现在一直在强调经营城市,打造自己的城市名片,彰显自己的特色。武汉大学无疑是武汉最闪光的名片,来武汉的人有几人不留恋往返于武大旖旎的校园风光。这的感谢当年的李四光先生,他独具慧眼,把武汉大学建立在东湖之滨的珞珈山上。一山一水诸圣人,这里是武汉的精神所在,也是楚文化的精髓所在。大学之大,乃其独有的人文、精神、环境等,这个意义不是能够用经济效益来衡量的。
  大学、学者、学生、山、水很好的融合在一起的人文自然景观,为什么要人为的增加一个灰色的巨龙环绕,钢筋水泥高架林立,这就是我们苦苦追寻的现代生活吗?
  文中既然隐晦的把武大利益和民众利益拿来对比并得出武大利益应该向民众利益妥协,那么这个“武大利益”和“民众利益”自然就是数量上的对比,这样武大自然成了“少数人”利益了,既然是少数,你们以数量作为标准的这种对比,武大自然就是“弱势群体”。问一句:难道弱势群体或者说“少数人”的利益就应该拿出去牺牲掉来成全多数人或者说强势群体的利益吗??
  2008年5月30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武汉"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决议,给我们描绘了武汉市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建设发展宏伟蓝图。从武汉两型社会的建设来看,尽管交通问题比较突出,但这是因为武汉市由于自然因素的制约,使得交通先天性就存在一些弊端。然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绝不能以我们的城市环境去为这些先天制约买单。这个城市的高速运作,需要的不仅仅是交通的保证,更需要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环境的友好维护。高架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以较低成本畅通交通的作用,但与其对环境的灾难性破坏相比,是得不偿失的。许多世界发达国家和我国广州、深圳、上海等发达城市,在实践中,经验和教训中,已经总结出一条经验:城市中心区能不建高架桥就不建高架桥。在二环线珞狮北路建设方案论证会上,深圳市政院总工程师徐波说,“千万不要在主城区建设高架桥、高架路,而应更多辅以交通管理手段。”城市规划、地域建设,要统筹考虑、科学规划,不能顾此失彼、追求片面,不能只考虑交通功能,而不考虑环境、安全、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市委杨松书记说得好啊,“城市建设要对历史负责,要从大区域范围内把各方面因素都考虑清楚。”试想,一个具有严重缺陷的市政败笔,何以让武汉市创建“两型”社会?何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武汉市2005年开始规划二环线珞狮北路的建设方案,直至方案完全确定下来,没有征求沿线受到影响很大的诸单位的意见。武汉大学是从媒体披露后才得知要在紧邻学校周边建设高架桥的,后经学校向市政府多次反映,市规划与建设部门仍然一意孤行、强力推行。试问,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文化和学术重镇都不去充分尊重和保护,以人为本何以去体现,政府部门如何去为民谋利呢?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如果高校在面对经济大潮的冲击中屈服甚至是被市场同化,那么如何才能培养出有思想的学着人才?那时恐怕只能出满身铜臭的生意人了。大学,必须有其风骨,有其原则!
  因此,从高架桥的兴建到现在的停工,我们对武汉市政府的这一决定欢心鼓舞,我们看到了市政府对于城市发展的前瞻性的眼光。在高速和稳定中间,市政府作出了一个明智的抉择。
  在高架桥建设中,真正思想狭隘的人到底是谁?
  我们很不理解是,当武汉市政府和武汉大学都本着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努力协商更为理想的规划方案过程中,某些有关高架桥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却站在近乎敌对的立场,用一种不理智和极不负责任的态度,煽动市民和大学对立起来,割裂城市和大学在发展中相互支持相互依赖的历史关系。这些反对高架桥停建的相关部门,没有在城市建设中树立起"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没有理解到武汉市政府提出"两型"社会决策的战略眼光,只是把目光局限于眼前利益之中,这些狭隘的观念,才是武汉市的城市建设中所需要警惕的。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高架桥的修建是有益于市民出行而损害了武大利益,把高架桥的修建看做是大学利益和市民利益的博弈。
  高架桥,受害者绝不仅仅是武汉大学。
(本文来源: 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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