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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VS武汉 权力对峙宜让位给法律调解

发布时间: 2008-07-03 10:2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当一座高架桥将在武汉大学侧门拔地而起时,激烈的博弈发生了。与校方数次沟通未果后,武汉市政府决定开工。但工程随即被武汉大学成功阻止———武大与武汉市同样位列副部级单位;4。7万名学生中有人提出了“游行申请”;这些都成为博弈的重要砝码。(《中国新闻周刊》7月2日)
  这是一起颇具艺术观赏性的事件。我无意去争辩到底是武汉的城市规划不曾征求过武汉大学的意见,还是武汉大学以一己之“私”去与这座城市的宏大叙事为难甚至抗衡的问题,我真正在意的是这到底是一场什么性质的博弈。
  城市高架桥破坏著名大学人文景观其实只相当于一根导火线,点燃的恰恰是位高权重的部属大学与所在城市政府之间的矛盾之源。
  前面已经说过,从官位上来讲,武汉大学与武汉市政府同属副部级,也就是说,在权力的座次上,两者理应是平起平坐的,这于是成就了两者展开对等博弈的制度和权力根源。权力之所以能够呈现出对峙的态势,正是缘于权力的势均力敌、旗鼓相当。
  令人感到异常遗憾的是,在尝试解决这一纷争的努力上,我们始终不见涉事双方提出的除权力对峙之外的建设性方案出台,比如双方共同商请社会中介机构展开论证,由后者提出供参考的执行方案,双方确认后执行,比如将这起纷争以议案的形式提交给地方立法机关来审议,如果认为规划本身不合理,理当以立法机关的名义对规划予以撤销或部分撤销,如果认为规划本身并无不妥,则应当以法令的形式责成著名大学方面停止博弈。相对于这场博弈所赖以存在的城市规划科学合理与否、程序合法与否的争议而言,大学与城市之间博弈的媚权不媚法更值得我们深思。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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