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辉林:方亮的婚姻不能被功利心主导
发布时间: 2008-07-05 1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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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4日结婚的武汉英雄警察方亮,近日悄然与妻子瞿光群解除婚约。(荆楚网7月2日报道)
众所周知,虽然方亮的身体康复了,但他的智力水平还比较低下。作为一个正常人,瞿光英在婚后面对的是智障的方亮,而且她认识方亮的时间比较短,是从去年10月方亮去南京做康复治疗时才认识这位英雄,因此,她在与方亮相处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一定是很多的。我们常常看到的是方亮的笑脸,但以他的智力水平,他一定也会有生气的时候,即使是在微笑的时候,也会做出一些令常人无可奈何的事来。笔者就曾经采访过一位因车祸导致智障的男士的妻子,她告诉我,丈夫常常吃完饭就随手把碗一扔,想上厕所了则会就地解决。因此,对于瞿光群在与方亮相处过程中的苦处,我们应有充分的估计。
据说,瞿光英从小就想当一名警察,但这个愿望没能实现,于是她选择了爱上并嫁给警察。这个做法光明正大,而且她选择爱上并嫁出去的是一名有别于正常人的警察,这就使得她的婚姻增添了几分神圣的色彩。对于这段糅合了她的英雄情结的婚姻,旁人惟有祝福。而作为她的婆婆,则应该多一分宽容与理解,理解瞿光英内心的痛楚,耐心开导,热情相帮。如果期望太高,指责过多,那瞿光英的苦能对谁诉说呢?智障的丈夫是不容易理解她的。
听说方妈妈希望她能有个孙子。但能不能有孩子,要不要孩子,应该完全由瞿光群和方亮来主导。他们自结婚那天起,就享有是不是生孩子的意思自治权。鉴于方亮生活不能自理,他们如果有一个孩子,家庭负担将更重。当然,只要瞿光群和方亮愿意,谁也拦不住他们有一个孩子。如果瞿光群和方亮有一方不愿意,谁也不能强迫他们生一个孩子。
瞿光群选择了嫁给方亮,就选择了在婚姻关系内的相关义务,比如照顾方亮的生活。除了义务之外,她也应该享有权利,比如自主决定生不生孩子,怎么照顾丈夫的权利。如果漠视她在婚姻中的权利,而只强调她的义务,那她在本来比较困难的处境下,会难以为继这段婚姻。
其实,方亮的婚姻里承载不了太多的功利思想。如果是要借结婚变相找一个保姆,那就去找一个保姆吧;如果是要找一个传宗接代的媳妇,那会让不幸的方亮之外再添一个不幸的媳妇;如果想两全其美,那就有点近乎痴人说梦了。方亮需要得更多的是精神的慰藉和亲人的陪伴,如果瞿光群能够满足方亮的这种情感需求,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
正常人的婚姻,因为具备相关能力,是可以承载要求对方照顾自己、传宗接代等功利心的。也正是因此,现在有人甚至通过学习婚姻经济学,来对婚后的利弊得失进行精打细算了。但对特殊人群的婚姻,我们不可期望太高。多一些宽容会让这类婚姻更美满。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邓辉林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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