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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取户外广告牌事件让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失信于民

  近几年,纷多的杂乱让社会充斥着一系列的病态,而我们中国政府公信力的允失是最严重的。在这几年的生活工作中,跟政府接触不多,一是由于我们做为社会的草根一族,没有到达能够与达官贵人常相接触的机会,一般问题都是由公司的公关部门代为执行了,说实话,有时候看到公关部门喝得醉醉的,经常出入新世界等高档场所为他们挑衣选物时,不免有些反感,一种从心底对那些政府部门官员们生出的蔑视。
  可是这些感觉仅是一种态度,一直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他们丑恶嘴脸的机会,这几天,一件事情让我知道了政府的公信力为何丧失。政府的公信力是执政之基、立身之本。子曾经曰过:民无信不立。人民群众得不到政府的信用,人民群众就不会拥护政府,政府也自然丧失了民心。政府需要取信于民,这是为官之道。现在我们的政府呢(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言以蔽之,将公信力的建立踩在脚下,回归到强取豪夺的霸权主义,这是正常的为官之道吗?长此以往,何以服众!
  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我们做为个体大力支持,但这有个前提,应该是建立在自觉自愿,不损害相互利益的前提下,我们国家是法制国家,凡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单方面的强取豪夺虽然能达到自己想侵犯的利益,但是是以牺牲整个政府要树立的正面形象做为代价的。
  这一次在武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强取豪夺的户外广告牌事件中,政府的强权政策一览无遗,侵害了相关商家的利益还强迫商家用笑脸主动送上,不配合小心今后的路怎么走,强压之下商家敢怒不敢言,这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行径吗?政府要做车城文化节、评文明城市这是好事,按道理说我们每一个人武汉人都应该支持,但在这些事情的行过中,如果侵犯到相关人利益的时候,是否应该先取得别人的同意。例如这次征用广告牌做宣传,在政府自己不愿投资的情况下,征用各商家正在使用的户外广告的时候,是否应该先征求商家的意见,在各项目根据情况调节推广节奏后确定给一个使用时间,这样是否更为妥当,开发区管委会,你要知道,这些户外广告是别人花大价钱租用的呀,并且现在正在合同期,这是别人的东西,你想用就用,是否太过于霸权了?
  即便你要强取,也要给一个强取的理由吧,最起码应该由政府出具一个征用通知书吧,你一走在路上点哪个要哪个,不征求别人同意马上换掉,要相关手续不给,打电话以不配合相要挟让人敢怒不敢言,让我想到了中国没解放时拿东西不给,要钱就踢那些小商小贩一脚的丑恶嘴脸,你们这样跟他们相比有何区别。
  现在的政府也许应该羡慕那科技不发达的时代,包括建国以来的六七十年代。当时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人民没什么权利去说什么,因为信息是掌握在政府的手里的,政府的消息就是最权威的,而现在,政府想要再隐瞒什么事情,恐怕就难了,任何的信息,只要有一点点的新闻性,我们马上能在网上发现他的踪迹。比如华南虎,比如贵州瓮安等等。在信息传播如此发达的今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回归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上来,借这个小事件,在些呼吁,政府是权威的,但不能强取豪夺,做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我们不是反动份子,虽说一件小事也不能以一而盖全论,但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只希望政府重建公信力,取信于民。
  稿源:汉网
  作者:2008可可嗑牙
编辑:董育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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