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野三关5.10案,网评如潮,此起彼伏,愤激者多,理性者少。尤其对抑郁症一节,舆论对巴东警方诟病不少。本人认为,这是不对的。现从法律角度,谈谈几点看法:
一、如果报道属实,应认定邓玉娇行为属正当防卫。
此案中,三狼的言语和行为已经暴露出强奸的故意并付诸行动,法律赋予玉娇面对暴力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防卫的限度可以致死。玉娇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过当。已有诸多专家论证,在此不再赘述。
二、巴东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玉娇随身带有治疗抑郁症药物,从办案角度,无论玉娇行为性质如何,巴东警方对这一客观发现不可能视而不见或屈从于舆论压力不作分析判断。从电视台报道看,玉娇事后的表现,确有患抑郁症可能。不管将来是否以此为由对玉娇行为定性,警方作相关鉴定,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玉娇的负责。
三、目前,玉娇只是有犯罪“嫌疑”,警方并没有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现还处于侦查阶段。如果出于对玉娇的同情,仅凭一些细枝末节,来判断警方有不公之处,为时尚早。相信警方会凭着公心,依法办案,且拭目以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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