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媒体上看多了“不明真相”的群众,但这一回,我分明从新闻报道中看见了两个“不明真相的警察”。
武汉青年郭振在中心城区遭遇抢劫,其亲友先后四次报警也未能避免悲剧发生——案件刚刚发生,一些居民已经认出了抢劫者是住在附近的吸毒人员吴俊。110民警也曾处警,但到达现场后竟连电话也不给报警人打一个,就被歹徒的姐姐轻易“忽悠”过去。民警走后,歹徒返回现场,连破三道门,杀死那位青年的女友的父亲李东风。(8月11日荆楚网)
8月11日,武汉市几家主要媒体都对此事作了重点报道,从报道中不难看出,悲剧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在最初的抢劫案中,吴俊持酒瓶砸向李东风,不想砸中姐夫方某,致其头部鲜血直流……社区两名保安将吴俊拉走。吴俊走时还说:“这事还没完。”
吴俊被保安拉走不到几分钟,110民警赶到。据现场目击者称,两名民警问是谁家报警,吴俊的姐姐芳芳和其头部流血的丈夫方某出来,谎称:“自家兄弟打架,没事。”民警疏散了围观群众,并叮嘱伤者去医院治伤,随后离开。
可见,这一回,现场围观的群众是个个都明白真相,“不明真相”甚至受到愚弄的恰恰是两个处警的派出所民警。
“不明真相”的原因首先是责任心不够。姑且不论四次报警有三次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只需看看处警民警的现场表现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当事人明明在报案“项链被抢、人被打”,而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竟然连给报案人回拨一个电话的闲工夫都没有。没必要去查看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只需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这两位处警者的亲人深夜报警“项链被抢、人被打”,他们处警后会不会电话都不打一个就走了?
其次,“不明真相”再次暴露了部分民警执法能力的欠缺,即一事当前,难以透过现象看本质。民警在现场看到的情景是“头部流血的方某和妻子一起声称‘自家兄弟打架,没事’”此情此景,确实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普通人被忽悠过去了也算“正常”,但作为受过专业训练且工作在“一线”的派出所民警,被这个小小伎俩蒙骗,只能说职业素质不合格。
4年前,武汉市已经发生过一起“处警后,歹徒重返现场作案”的案件(2005年01月29日《武汉晨报》《黄陂一派出所放走行凶者追踪报道》)。与本案相同的是,案件的“升级”都是以警察的责任心不强和轻信为背景。与本案不同的是,当时,警方已经将歹徒抓获。酗酒的歹徒在派出所吵闹得派出所无法开会,派出所长胡某便轻信其不致继续危害社會,将其放走。歹徒重返现场后,将报案人的妻子打得颅内出血。当年“胡所长”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免职。
显然,本案的后果更加严重——已经有一条生命为此含恨而去。“不明真相的警察”将为此作何担当,我们拭目以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龚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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