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竟然红头文件下达抽烟任务,为了落实任务竟然到了翻纸篓、捡烟头的地步——不由得让人想起与该地相距不远的汉川市前年发生的“小糊涂仙事件”:政府下文件要求公务用酒必须用当地的小糊涂仙,全市干部每年得完成一定的喝酒任务,这个荒唐的文件引起了舆论激烈的批评,有人指责这是循环腐败,有人批评其后畸形的招商观,还有人炮轰其后的地方保护与职能错位,当地政府最后不得不在舆论压力下取消了这一文件。
前有“吉烟事件”(1999年吉林四平市下“吸烟令”摊派抽烟任务)的负面示范,近有“小糊涂仙事件”的反面教训,为什么荆州的地方政府敢于冒舆论之大不韪,重复犯着早就被舆论批得体无完肤的错误?
是因为考核体系,虽然唯GDP论早已被公众所唾弃,但是,因为GDP的“客观可考”性质,它还是某些地方考核体系的“绝对核心”。因此,在这些地方,只有GDP能“真正”决定官员行为。所以下达“抽烟喝酒任务”虽然臭名昭著,但在当地确实算一种“理性”的选择。
正如新闻报道中提到的,荆州地区诸县财政并不丰裕,而烟草税收在各县地位举足轻重。比如洪湖,2006年烟草税收成为全市纳税第一,对地方财税的贡献,竟达八分之一强!——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烟草行业对GDP贡献太大了。大家都还记得,2004-2006年公布的“国内企业纳税百强榜”里有多少“烟”味吧。
很多人会说,抽烟损害着公众的健康,我国目前约有3.5亿吸烟者,居世界各国之首,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近100万,烟草企业的效益和政府高额的税收是建立在透支全民健康的基础上——这话非常对,可这种理性并没有融入我们的GDP理性中,相反,既有的GDP核算在逻辑上甚至“鼓励”这种透支国民健康的选择。
比如说,在把森林的树木制造成家具的过程中,家具的产出是算进GDP的,但生产过程中对森林的破坏、对饮用水的污染却没有在总值中扣除。相反,由于自然环境的破坏,人们不能再免费地享用清新的空气和饮用清洁的水,只好到超市去买“蒸馏水”或购买昂贵设备以清洁空气,结果进一步增加了GDP。也就是说,破坏环境为增加GDP提供了两次增值的机会。这是一个非常荒谬的悖论,却无比现实地存在着。
同样,鼓励吸烟也是如此,吸烟当然增加了GDP,可由于吸烟而透支的全民健康并不会在GDP中扣除,我甚至可以“恶意”推论一下,吸烟得病增多了公众去医院的次数,增加了公众的医疗支出,这恐怕也会算入国民生产总值中吧?也就是说,鼓励吸烟能为GDP增长提供多次增值的机会呢!
所以,只要当地的唯GDP考核体系还在,“百官倡烟”的现象就一点都谈不上“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