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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谁让杭州行人“走投无路”?

发布时间: 2009-08-06 09:3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8月4日晚上9点20分左右,杭州莫干山路省广电集团门口,一记刺耳的刹车声令人不寒而栗。在一辆保时捷卡宴的冲撞下,17岁女孩马芳芳惨叫一声,身体飞出20多米,鲜血洒在爱心斑马线上,她被当场撞死。肇事司机魏志刚已被刑事拘留(2009年8月5日《齐鲁晚报》)。
  震惊全国的胡斌飙车肇事案一审宣判不久,人们对胡斌是属于交通肇事罪还是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议论还没有结束,魏志刚撞死少女案又爆发了。
  魏志刚案和胡斌案的性质也许不同,但是有4个共同特点:
  第一都在斑马线上撞人。斑马线的法律术语叫做人行横道,是专门设置的行人过街的专用通道,如果行人走在斑马线上都不安全,那么行人又能够往哪里去?
  第二都是超速行驶。魏志刚和胡斌都是超速行驶,正是速度太快了,遇到问题才无法补救。他们把人都撞得飞出几十米远,似乎他们的心都不是肉长的。
  第三司机都很年轻。魏志刚和胡斌都是20来岁的年轻司机,他们热血沸腾,但是都不遵纪守法,无论超速、斑马线不让人,还是违法飙车和醉酒驾车,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第四都撞死的外来打工者。胡斌撞死一个外来的大学生,魏志刚撞死一个外来的农民工。这是一种巧合,但是都给这两个弱势家庭造成灭顶之灾,断送了两个家庭的未来希望。
  为什么中国车祸居高不下?违法成本太低是重要原因。比如魏志刚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也只有三年有期徒刑。胡斌飙车案,人们原来期望能够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但是杭州司法很“仁慈”,仍然定性为交通肇事罪,虽然以最高刑期量刑,也只有3年有期徒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安徽打工妹马芳芳被魏志刚撞死的这一条爱心斑马线,就是胡斌案件以后专门设立的,以期司机们发点善心。结果呢,魏志刚不但没有发出善心,而且干脆醉酒驾车。看来,无论是杭州司法的“仁慈”,还是杭州行人的愿望,都没有能够实现。
  谁让杭州行人出门几乎“走投无路”了?是肇事司机吗?是“仁慈”司法吗?无法给出准确答案。但是,老百姓走路没有安全感已经变成事实,改写唐朝杜牧的一首诗,也许可以概括这种担心:“杭州夜晚”酒纷纷,“街头”行人欲断魂,借问“安全”何处有,“司机”遥指杏花村。
  稿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天峰沸腾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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