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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十佳女律师”咋沦为贪官情妇?

发布时间: 2009-10-19 17:2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风暴,一批与黑帮案件有关的律师也被调查。曾获“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称号的胡燕瑜也涉及此案,据全国知名律师周立太透露,胡燕瑜系乌小青的情妇。(10月18日 武汉晚报)
  一个顶着“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光环的“法律界知名人士”不仅做了贪官乌小青的情妇,而且,还被卷入打黑风暴,彻底颠覆了律师形象,也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性再次蒙羞。
  细细思考“重庆数名律师为涉黑人员‘捞人’被查”,再联想一下此前查处的一些法院窝案,从媒体对司法腐败案的陆续报道中不难看出,律师的角色分工已经逐渐异化为一种寄生在司法系统的蛀虫和害人精,与执法人沆瀣一气,共同侵蚀司法的公正性。
  曾经轰动一时的深圳中院副院长裴洪泉腐败案就有女律师来往穿梭的身影。据传,裴洪泉任深圳中院副院长期间,包养一名女律师黄玲(化名)。一次,裴洪泉接手了一宗企业破产案件。这家企业的评估价为1.6亿元,面对这块诱人的肥肉,裴洪泉第一个想到他的情妇黄玲。为了与情妇共同捞钱,裴洪泉指定黄玲担任该企业破产还债清算小组组长,将律师费用开到2000万元的天价。但事后,裴却坚持此笔律师费九成归自己,两人从此分道扬镳。(08年1月15日《法制周报》)
  可见女律师傍法院贪官,绝不是因为法院贪官威猛,而是另有所图。说白了不外乎牺牲色相从法院贪官手中接些有价值的案子,甚至共同搞腐败捞钱。从报道中得知,“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胡燕瑜之所以甘愿做贪官乌小青的情妇,主要想借助乌小青的权力魔法把自己的律师事业做大做强,做得有名气。结果,胡燕瑜不仅达到了捞钱目的,而且,被捧为“重庆首届十佳女律师”。只不过胡燕瑜所得到的一切原来还有一场令人不耻的风花雪月事。
  除了某些女律师与法院贪官有着权色交易和权钱交易以外,也有一些律师包括女律师与法院贪官进行着“单一”的权钱交易。今年4月被央视新闻调查曝光的“奥妮拍卖案”,牵涉到张弢、乌小青、重庆“黑老大”陈坤志和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仕谟、律师陶益芬等人。
  在这起案件中,司法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及重庆化妆品厂相互勾结,采用贿赂、非法拘禁等手段,让一宗实际价值一两亿元的土地,拍卖成交价仅3710万元,黑恶势力及其腐败分子拿到的代理费高达5500万元,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费580万元(实收430万元)。
  从“奥妮拍卖案”来看,法院贪官与律师已经把法律的尊严完全抛弃在一边,眼里只剩下一个“钱”字了,而法律则成了他们与黑恶势力共同刮分社会财富的工具!
  说了半天,应该回到正题了。笔者窃以为,女律师之所以沦司法贪官的情女,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司法权力缺乏制度制约和监督,同时,司法自由裁量权空间太大,寻租空间很大前景很广阔;二是律师行业既缺乏必要的社会力量监督,管理又比较混乱,导致这个行业出现不择手段的恶性竞争;三是司法行业的出口太窄,违法成本太低,缺少后顾之忧,一些人不珍惜自己的职业岗位。这三者之中,最主要的是司法权力问题没有解决好。即司法缺乏制度制约和有力有效监督,司法权的自由裁量权太大。如果解决好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法官手中的权力没有寻租的空间和机会,笔者想,就算女律师把色相送到法官床头,也无人敢接招。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神,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底线一再被突破,司法公正的形象受损事小,社会秩序被破坏,将会给社会带来无穷的祸患和遗害。
  稿源:人民网
  作者:王捷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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