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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搭顺风车,得让车主无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 2012-01-19 09:3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广州到武汉,1000多公里的回家路,孝感小伙刘高选择了搭顺风车的方式回家。在被拒绝了60多次后,最终他搭上了两趟车到达湖南湘潭。他说,虽然遭受过很多拒绝,也有过挫败感,但他坚信世上还是好人多。(1月17日《楚天金报》)
  刘高一个人的春运,似乎想要验证道德水平。其实,我更想说的是,这事更应回归事件本身。由此所引发的道德评价,因过于具象而不具范本意义。应允或拒绝搭顺风车,更多的是车主个人选择,而不应被绑上道德十字架。
  在没有保障的前途上,人们更多地信奉“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能保证搭顺风车者,就一定是良善可信之人?因此,车主的拒绝更应归于个人选择,而不宜上升到所谓道德滑坡和人心淡漠。
  最为重要的更在于,如果对接纳搭顺风车者没有具体的保障措施,那么,在意外真的发生时,人们往往就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譬如说,如果遭遇“钓鱼执法”,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或者路上出点意外,还得承担赔偿责任,遭到“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多重伤害。毕竟,在利益与良心权衡之际,像合肥李家珍家属那样,在搭顺风车意外死亡后,四拒赔偿的人和事实在太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就搭顺风车本身而言,无论对缓解道路交通拥挤,还是充分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减轻当事各方费用消耗,还是密切人际关系,甚至满足春节回家愿望,都可谓一个多赢的方式。但其前提必须是,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保障双方的权益;有明确的保险条款分担意外风险。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林小明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