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4年的洗碗女工李红将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打算带回家给正读大三的儿子补充营养。酒店发现此事后以盗窃财物为由将其开除,称扔掉食物是正常耗材,员工不得带剩饭菜回家。(2月28日《金陵晚报》)
作为员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也是职业操守的一部分。按照这个道理,酒店的确有权对李红的行为做出惩戒。尤其是一再发生集体违规的情况下,酒店方忍无可忍“杀一儆百”,也是事出有因。
然而,李红和工友们拿走的是那些准备倒掉的部分。这种行为,大概和我们平时喝了一瓶水,准备把空瓶子扔掉,瓶子正要落进垃圾桶时,一个收废品的顺手就接住了类似,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垃圾桶在室外,而“李红们”留下剩菜时,还在酒店,有利用职务之便的嫌疑。
当带走淘汰食物不是李红一个人的行为,酒店是否该想想灵活的政策?比如,可以把剩菜放在一个集中区域,让员工自行带回家,把“正常耗材”转化为员工关怀的一部分。是不是更能凸显人性,加强员工的归属感,以此更加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赵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