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缘湖而名,缘湖而昌。
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湖泊当做发展的“命根子”保护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见本报昨日一版)
千湖之省,鱼米之乡。星罗棋布的湖泊是天赐美景,是特色优势,是战略资源。
然而,围湖造田、围网养殖、填湖造城,长期过度开发,令湖光失色,明珠蒙尘,千湖之省,其实难副。
湖泊频频告急,环境难以为继,发展难以持续。保护湖泊,时不我待,呼声四起。但面对利益羁绊、体制束缚,常常知易行难,收效不尽如人意。
把湖泊当做命根子,就必须看长远,下狠心,拿实招,出狠招。
出台《湖泊保护条例》,让湖泊保护有法可依,但还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理顺湖泊保护管理体制,避免“九龙治水”、政出多门;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共享。让爱湖、亲湖、护湖理念深入人心,见诸行动。
爱我湖泊,强根固基。上下同欲,其难也易。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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