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总因离婚的事烦心,竟然不发工资,小黄与其理论发生争执。11月9日,小黄向南京新街口商圈调解委员会求助。经调解,女老总提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条件,“让我臭骂一顿就发工资”。(11月12日《现代快报》)
“为了工资,不怕牺牲”,因为房贷压力大,因为同事眼巴巴盼着,再加上签了“保证书”,小黄被调解员“按住”,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女老总骂足了半个小时。
挨骂的小黄让人费解,工资被拖欠,咋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调解委员会更让人奇怪,企业不是难以为继,又不涉及工资纠纷,就是小黄同意,你也不能答应“臭骂一顿”的条件啊。
“调解”,应当是维护各方的正当权益,而不是拿人的尊严,作为解决问题的价码。否则,表面上问题是解决了,但助长了不健康的老板意识,扭曲了主流的社会价值取向。
女老总情绪不稳定,那是私事,怎么发泄与员工无关。企业的价值,是员工和老板一起创造的。员工凭劳动拿钱,理所当然。发钱的用不着高高在上,拿钱的也不必低声下气。如此“调解”,只能让老板脾气渐长,员工低三下四。
其实,发个工资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有人就认为,老板就是“大爷”,对员工就可以随心所欲,仿佛那一份工资,给了自己众多特权,可以凌驾法律之上,丝毫不懂得尊重和谦卑。这也就罢了,作为独立第三方,怎能一味地满足老板私欲。
今天她能因心情不好不发工资,明天就有可能以天气、路况等各种理由拖欠工资,这种事,你调解得完吗?鼓励小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不挨臭骂拿回工资,那才是正道。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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