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一”期间,全省300多家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点,全线下调门票,为游客省钱近4000万元。另一个数据是,全省纳入统计的重点景区共接待游客1158.29万人次,同比增长20.35%;旅游总收入45.74亿元,同比增长33.7%。(本报昨日一版报道)
门票下降,旅游收入增加,这“一降一升”恰恰说明了得民心者得市场。在国内景区“涨声”一片的情况下,敢于反弹琵琶的,除了湖北,还有广东、云南、江苏、新疆等地。从对门票收入的锱铢必较,到主动放下身段开门纳客,这是旅游产业发展理念的进步。
景区或地方政府对门票经济过度依赖,透露出旅游产业发展的不成熟。央视日前有一个统计:一张湖南张家界门票价格=法国卢浮宫门票的3倍;一张九寨沟门票价格=美国黄石公园+印度泰姬陵+日本富士山的门票价格总和。与高昂票价相悖的,却是一些景区旅游品质跟不上的现状。高价钱难以收获相应的体验和服务,久而久之只会门庭冷落。
旅游,就是游客用脚投票的过程。而对很多公共资源景区而言,其承载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都是公共资源,本应将公共性、公益性置于首位。如果只顾眼前的小利益,没有节制地涨价,必然是将祖国大好河山人为遮蔽在院墙内,挡在门票外。这实质上是对公民权利的侵害。
减少对门票经济的过度依赖,面临的是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地方政府的观念转变。发展旅游不是看收多少门票,而是要看旅游附加值,看与之相配套的商业、餐饮、住宿、文化消费等发展水平如何。旅游不仅在山水,更在于旅游体验、精神享受。只有将眼光从门票经济上移开,把培育旅游产业链作为发展旅游经济的着力点,才能收获地方旅游发展的长远利益。
引导景区门票,政府的监管与引导不可少,法律层面破题也很重要。中国首部旅游法于4月25日经审议通过,10月1日起实施。针对景区门票价格过高的问题,旅游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强调景区门票价格不能说涨就涨。首部旅游法能不能在保证游客利益,促进旅游产业良性发展上起到更好的作用,人们拭目以待。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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