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高考生的命运牵动着社会的心,他就是四川考生黄子恒。考前一位同学昏倒,千钧一发之际他二话不说背起同学就医,感动了很多人,并被网民称为“中国好考生”。不过,黄子恒高考分数并不理想,距四川省高考三本线还差一大截。其所在学校向全国十多所师范学校发了推荐信,由此也引发“要不要破格录取低分好考生”的讨论。
这场讨论的意义并不仅限于该不该破格录取,有没有破坏公平公正;而是道德品质在选拔人才中该占有怎样的分量,有怎样的体现?
毋庸置疑,现有的评判体系之下,分数仍是高校录取的第一标准。所谓素质教育,更多是在学习内容、考试方向上有调整,用分数说话的事实并没有变。像道德水准、个人品行虽然大加倡导,但始终没能进入高考选拔人才的参考因素。升学率可以成就名校,高分可以进入理想大学,状元可以被顶礼膜拜。在分数线面前,道德的说辞显得软弱无力。
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比“高分低能”更令人担心的是“高分低德”。近年来,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一些极端案件,更是敲响了德育、心理教育的警钟。幼儿骄纵、中学生弑母、大学生投毒,均直指教育缺口。毕竟一个人首先是以人的个体存在,然后才是展示才学知识。德行、意志、心性,是一个人的核心。丧失基本的道德观念,缺乏阳光的生活态度,即使读到博士,又如何?将德行纳入选拔标准,是现实的呼吁。
尽管德才兼备提倡很多年,唯考分论也屡遭批驳,但迟迟难以有所突破。也许相对考试答题而言,道德品行的考量显得难以量化,但这不该成为完善选拔体系过程中的障碍。相反,既然现实需要迫切,社会也早有共识,那么,更应该加快评判标准改革的步伐。不迈出这一步,人们对“要不要破格录取”讨论再热烈,都是没有实质意义的。
要想“黄子恒”们不再遭遇类似的尴尬,就该思考,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将意志品质与知识技能一同纳入选拔评价标准。比如,能不能对学生平时的表现作出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价,并作为硬性指标之一体现在评优、升学等重要环节。德行在评价体系中所占的分量,要能体现社会对它的关注度、认可度。现在是这种分量太轻,或根本体现不了。
有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就有什么样的教育指向,就会为社会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这是一个教育问题,亦是社会的重大问题。在这一点上,教育改革,不能回避。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 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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