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2月9日《楚天金报》)
截至2013年底,已有23个省份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确定120个试点城市。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国家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各省要全面启动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水平的关键环节和实实在在的举措。
大病医保方式是,国家统筹承办的大病保险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目前,尚有十几个省份没有进行大病保险试点,一个直接原因可能是医保基金结余有限,而且又不能额外增加参保人员缴费。即使已经实行大病保险试点的23个省份,目前国家规定的大病报销种类只有20种,其他大病不在报销之内。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一方面是在6月底前全国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另一方面扩大大病保险报销种类。这两个方面遇到的困境和难点都是钱从哪里来。
如果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包括全国全面覆盖,扩大报销种类,提高报销比例,只在医保基金结余的存量上要资金来源,很快将造成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可能寅吃卯粮的影响,侵占到正常医保的资金使用;二是这些存量结余资金远远不够,况且还是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让盈利性的商业保险机构在保费不增加情况下提高保障能力的难度较大。
应考虑城乡居民在可承受能力范围内适度少量缴纳费用外,政府财政资金必须负担起大病医保资金的大头。政府之所以强力介入医疗保健,因为其是一种公共品,由市场提供是缺乏效率的。政府必须为穷人提供最起码的医疗保健水平。
美国在1960年时,大部分医疗保健费用都直接由消费者承担;到1997年,消费者只需要直接负担医疗费用的20%。实际上,就医疗费用而言,政府和HMO(保健组织)等其他第三方机构承担了医疗费用的95%,消费者只需负担5%。政府和政府主导的第三方机构应该承担百姓医疗费用的绝大部分。
只有财政资金兜底社会保障,包括医疗、养老等,困境才能迎刃而解。从宏观大账上分析,财政资金兜底社保资金大头,不但不“吃亏”反而有赚头。就拿大病医保来说,如果居民因大病致穷致困,财政资金还得通过转移支付救济解困。同时,在财政资金大力扶持下,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障健全完善了,才能无后顾之忧地消费,而消费又是拉动经济的最重要力量,经济拉动起来了,税源才能源源不断,形成良性发展和循环。
总之,大病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的难点在于“钱”从何处来。而破解这个难题的出路非财政资金莫属。
稿源:楚天金报讯
稿源:余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