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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警惕“用牌子换房子”导致盲目建校

发布时间: 2014-03-27 08:3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广州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李伟明在任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左右名校选址、卖学位等手段敛财,被认定受贿12309378.98元,港币10万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李伟明帮助侨×集团将广州47中初中部放在××新城,收受一套价值296.1094万元的房屋。帮忙解决天誉花园小区的教育配套问题,收受广州另一公司一套价值90.2916万元的房产。(3月26日《广州日报》)
  要不是看了这个新闻,还真是难以相信,开发商配套建设学校还有如此“配套”的。要是在多年前,开发商不会如此“傻冒”,主动请求配建一所学校,因为没有一定经济实力,揽不了这个“瓷器活”,很多开发商认为自己没有配套兴建学校的义务。
  而今,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而且,名校热得烫手,楼盘一旦“傍上”名校,房子便不愁销售。于是,开发商开始与教育部门“斗智斗勇”,争取名校资源。有的楼盘在名校资源尚未争取下来的情况下,就打着优质“学区房”的金字招牌进行营销,哪怕到头来纯属忽悠,引来业主投诉,也在所不惜。
  这就给某些官员提供了以名校牌子换房子的契机。让开发商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学校,本来是为了缓解各级教育部门教育经费投入之不足,结果却成了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暗道;本来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解决楼盘业主子女入学受教育问题,结果却让堂堂教育局长成了“房局长”,收受、倒卖他人房产。这恐怕是我们始料未及的。
  教育局长“用名校牌子换房子”,绝不只是损害党员干部形象那么简单,更大危害在于,可能造成盲目建校。在新建小区建设配套学校,为避免学校布局不合理,本来应按整体规划进行,要考虑学校的服务半径,要考量一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一旦教育局长可以用掌握的名校资源换房子,又如何保证建好后的校区,能符合多数群众和学生的需要?
  近年来,城市盲目建校、布局不合理的情况并不鲜见。有的片区好些新建小区没有一所配套学校,有些新建小区却密集建设了中小学校;有的配套学校学位异常紧张,几被学生挤爆,有的却长期“吃不饱”……
  要防止教育局长用名校牌子换房子,就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具体到配套学校选址,不应该只是教育部门的事,不能让教育局长一人说了算,教育、规划、财政、建设等职能部门应共同参与科学论证,还要积极采纳群众合理建议。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何勇海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官员;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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