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副所长被判刑开房的官员呢
发布时间:
2014-08-07 08:14:00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吴双建 进入电子报
2013年11月,广东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欣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的视频引爆网络。湛江一派出所副所长谢某奋因两次帮老板调取酒店的相关视频监控,并在事后收受了5000元好处费,近日被判刑两年六个月。(8月6日《羊城晚报》)
官员带女下属开房被查,谢某奋应该立功了,怎么还被判刑?不少人对此不解。其实,谢某奋身为警务人员,调取视频并非在执行公务,而在事后又收了钱,就犯了两宗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刑并不冤。
所以说,一个新闻,两个事件。一件事是派出所副所长滥用职权和受贿,另一件事是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和女下属开房。两件事一码归一码,处理上不可混为一谈。
奇怪的是,处理犯罪的派出所副所长,行动很迅速,而开房的官员,事情过去八九个月后,还没有音讯。官方最后的消息,还停留在去年11月5日,湛江纪委表示:正在调查,将向社会及时通报。
这个“及时”一点都不及时。要说“正在调查”吧,该市国资委网站上,领导一栏又没了“冯欣”的踪影。派出所副所长犯事入了牢狱,国资委副主任冯欣去哪儿了?到底有没有被处理?
官员和女下属开房,不是什么私事和私德。如果官员已婚,即使双方自愿,也属通奸,违反了党纪,也要严肃处理。如果不是自愿,到底是女下属为了获取利益,对冯欣进行性贿赂,还是冯欣利用手中权力,对女下属进行胁迫?不是自愿的话,就涉嫌违法犯罪了。事情不难查明,真相也要告知公众。
一码归一码的事情,因为其中一件处理神秘,难免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为了挽回这种负面影响,官员开房的事,于情于理于法,也不该烂尾吧。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副所长;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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