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老人和同行妇女的行为,谁看了也会生气,且不说倚老卖老,更违背公序良俗,还影响公共交通,把公交车上的座位当成自己家的了,自私和愚昧跃然纸上。
大学生上车花钱买车票,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契约,可以先来后到拥有座位,这也符合合同法精神。政府为了照顾弱势群体,设立了老幼病残孕专座,其他人不能“利益均沾”。可是,弱势群体也不能强占他人座位,否则就侵犯其他乘客就座的权利。
可是,警方竟然调解了两个小时,以公交车司机道歉结局,让两个违法者得胜而归。警方的消极作为,让处理结果多输:乘客受损权利得不到弥补;公交车司机成了“冤大头”;拦车老人还会倚老卖老。用他人的合法权利,填补违法者的过度需求。
在欧美等国,乘客一般都不让座,因为老人觉得他人让座是歧视自己不够健康,反而很生气。这不光是观念的差异,还和权利意识有关系。让座意味着他人的“权利施舍”,这让一个人活着的价值打了很大折扣。人逐渐变老的价值,体现在拥有更多的社会经验,以及独立传授经验的能力上,而不是时不我待的补偿心理。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赵查理(河北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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