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抗震小英雄”雷楚年因涉嫌诈 骗 46万元,日前在成都受审。从昔日奋不顾身救人的英雄小少年,到如今涉嫌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犯罪嫌疑人,需要反思的当然首先是雷楚年自身,同时还有造星、造神式的宣传,以及社会上对荣誉的不正确解读。
少年成名的迷惘与困扰,并不是雷楚年独有,除了个人修养和品德的欠缺之外,还有媒体以及社会对他们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好人好事宣传中有一种不好的倾向,拔高、渲染、轰炸几乎成为一种习惯。往往一个英雄事迹被挖掘出来后,众多媒体争相跟进,在长枪短炮的包围中,在舆论一轮接一轮的聚焦下,英雄形象越垒越高。接下来就是巡回演讲、领导接见、授予各种荣誉,处处鲜花掌声,处处特别优待。一个普通人尚且难以消化突如其来的名气和荣誉,更何况一个少年?可以说,不管对谁,造神、造星式的宣传无异于捧杀。
荣誉来得突然又集中,的确会让人无所适从。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荣誉带来的附加值实在太大,甚至能改写一个人的人生。当你成为媒体的头条,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成为电视颁奖典礼上的嘉宾,接踵而来的也许是无数的好事。就像雷楚年,他在获得英雄称号之后,升学一路绿灯,生活一帆风顺,以至于他不断膨胀,参加活动要求豪华单间,自认为不用好好学习,因为自己是“国家的人,国家会管”。一个小小少年都能清楚地感觉到荣誉能带给自己超乎普通人的能量,这恰恰是中国式荣誉的悲哀。
在现实中,荣誉被用来换取资源、人脉、权力的情况并不鲜见。找关系、批条子、靠面子,荣誉的确比较好使。以至于在企业界,有企业家不惜重金请媒体宣传自己,利用公益、慈善获得关注,再通过营造社会荣誉来获得经济活动上不该有的特权。这种沽名钓誉的方式很隐晦,却是对社会公平、规则的严重破坏。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牵涉贪腐案件的企业家,大多有无数荣誉和光环。
社会中需要打破的潜规则很多,荣誉背后附带不当利益就该被打破。社会需要给予英雄足够的爱戴和尊敬,需要鼓励和倡导更多的英雄,但并不等于允许他们成为规则外的特殊人。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拥有了荣誉就拥有了超越规则的特权,更不是获得了法治约束外的自由。任何名人也好,英雄也罢,他们有着普通人一样的权利和义务,没有特殊化,也不应该有特殊化。坚守这个社会底线,荣誉才会回归清朗、明净。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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