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最新一次质量抽查公告,结果显示网络销售的儿童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和小家电等,合格率只有73.9%。质检总局此次抽检采取“神秘买家”方式(工作人员扮成普通顾客),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当当、1号店、凡客等电商平台抽取了359家企业生产的502批次电子商务产品。(11月6日《京华时报》)
“神秘买家”方式颇似暗访,效力发挥明显,既是因为网络浩瀚,个人的购买行为难以寻踪,更是因为将监督融入购买行为之中,会在很大程度上让不良卖家丧失警惕性。
正因如此,国家质检总局此次扮演“神秘买家”,斩获颇丰,很好地履行了分内的监管职责。这其实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启示。首先,既然“神秘买家”监督方式如此奏效,为何不跳出“双十一”这个时间节点,将之常态化呢?其次,国家质检总局扮演“神秘买家”,奏效了,这也给网络交易的其他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反思的机会。
质量抽查,商品质量合格率堪忧,看似是生产厂家的问题,其实更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责任。从以往经验来看,国内电商平台之所以屡次陷入售假丑闻,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国家还没有对电商平台进行强力监督时,电商平台相当懈怠,不仅疏于审查商品经营者资质,更是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
相比国家质检总局扑下身子,扮演“神秘买家”,用实际行动揪出问题商品,工商总局乃至各地的工商部门相继“约谈电商”,警告其要守法——这种打预防针的行为,有些花拳绣腿的意味儿。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所谓的“约谈”,显得颇为苍白。
即便针对这一次国家质检总局发现的问题,相关工商部门也不能稳坐钓鱼台,不仅要认真处理质检总局的反馈,更要主动出击检验电商平台的“成色”。毕竟,国家质检总局发现的问题是颇为严重的,例如某电商平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比较多,这应该引起工商部门的重视,应主动查一查其平台监管是不是存在巨大漏洞,是不是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总之一句话,别只让质检总局扮演“神秘买家”。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温江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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