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论坛一条网帖引发网友热议。合肥某浴场,一个母亲带着5岁儿子到女浴池洗澡,在此洗澡的女浴客劝说无效,十分生气,用手机拍下年轻妈妈的后背裸照,还发到了网络上。(12月8日《安徽商报》)
把渐渐长大的儿子带进女浴场的确不妥,是对其他女顾客的不尊重,长远看来,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但是,女浴客偷拍裸照并发到网上,恐怕不仅仅是“示丑”或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如今,手机与监控摄像如此普及,如果作为极端工具来运用,是不是会付出超乎想象的代价?这种“胁迫”不仅同样是极大的不文明,一旦超出了正当界线,还有违法嫌疑。
社会文明的前提首先是法治文明。没有法律的底线,动辄施以“私刑”,恰恰是对社会秩序与文明最大的伤害,会导致社会秩序与社会道德的恶性循环。当下社会中一些乱象,说到底还是一些规范社会秩序的规则没能被遵循。母亲带儿子进女浴室,关键不在孩子进来了,而在于怎么进来的。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浴池本身有不得拍照、3周岁以上及身高超过1.2米的男孩不能进女浴场等一系列规定,但浴室经营者并没有尽到保护顾客隐私的责任,没能坚守经营场所应有的规则,事后也没能妥善处理,才导致了纠纷的发生。都不守规则,个体权益得不到法律与规则的保障,最终就会用暴力方式来兜底。“曝光裸照”不止是隐私保护的话题,类似乱象真正反映出来的还是社会法治进程滞后的弊端。不能通过法治实现有效的行为约束,不能对公民的普遍权益实现有效保护,就会导致一部分人习惯于采取极端方式以“自卫”。
依法治国,就是要使所有社会规则都变得清晰起来,让所有行为都有确切的底线约束,每个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同等的保护。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房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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