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17日,国家安监总局督查组刚对南京中石化金陵石化和扬子石化两家企业进行过检查,21日扬子石化就发生爆炸。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22日表示,如果没有检查或者没有检查到位,安监人员将负责。(4月22日《南方都市报》)
督查组刚检查完,没几天工厂就爆炸,不少人就讥讽是“被打脸”。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的表态,无疑是对这种情绪的正面回应。
安全检查,督查组应该重担在身;面对督查组,厂方应当全面排除隐患。从理论上讲,督察组来检查的前后几日,应该是最安全的时候。怕就怕,督查组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一看就完事。而厂方呢,成了应付检查的高手,双方客客气气,按规定好的线路,走一遍就成了。隐患之处,怎会被发现?怎能被你发现?
扬子石化,不是小企业,要面对的各级安全检查组、督查组应该很多,如果都尽职尽责,出事故的概率也应该很小。而有媒体批露,2014年6月9日,该厂就发生过一次生产事故。间隔不到一年,更不该啊。
当然,靠督查组解决所有问题并不实际,扬子石化的爆炸原因也有待调查。但扬子石化的爆炸,以及本月初福建古雷石化的爆炸,说明安全生产以及监管等各方面,都要反思。如果检查成了纸老虎,吓都吓不到人,那的确该革新了。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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