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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P2P名不符实易闯祸
发布时间:2015-05-22 09:48:16来源:荆楚网

  5月19日,在重庆市与腾讯公司共同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活动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怒批P2P,“如果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干一样的事,又把传统的金融宗旨和原则都颠覆,那会闯祸的。”(5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在“互联网+”和“金融创新”日趋热闹的当下,黄奇帆怒批P2P的这番言论,很容易让外界误解为不支持民间金融创新。但是,如果冷静思考就会发现,黄奇帆对当前P2P平台的怒批,不仅是及时的,更是必要的。

  实际上,自P2P模式在落地我国之后,已经发生了严重的异化。这具体表现为,当下近99%的P2P平台,其业务模式并不是P2P(个人对个人),而是P2C(个人对企业);其业务性质也并非互联网金融,而是以线下金融为主,无论财富端(吸纳资金)还是贷款端均依赖于线下;其平台特征更是早已偏离了P2P模式的中介信息平台,而已演化为平台承诺本息刚性兑付的信用平台。

  毫无疑问,上述P2P模式的严重异化,反射到事实层面,可以说,当下绝大多数P2P平台,其实不过是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而行传统金融之实。可是,正如黄奇帆所担心的,P2P模式如果异化为传统金融,那么只要具有初步的金融常识,我们就能明确感知到,这是不可行的且系统风险极大——从存款端的角度看,传统商业银行具有间接的国家信用背书,可以通过较低的利率吸纳存款,而P2P平台承诺给予投资者的回报,基本都在年化10%以上(是银行定存利率的3.5倍以上);再从贷款端的角度看,传统商业银行既具有完善的贷款审核流程,低成本的存款利率更可使其贷款利率控制在10%左右,但是,相比而言,P2P平台不仅贷款流程不够完善,而且在其对投资者的高承诺回报,以及较高的推广成本之下,贷款利率大都不得不设置在20%以上。

  贷款端过高的成本,以及风控体系的不够完善,会导致P2P坏账率的激增。在此基础上,再加上部分P2P平台的设立初衷,本就是以大股东的自融为目的,故而,最近两年,我国P2P平台屡发跑路事件,就不足为怪了,数据显示,仅今年第一季度,无法维持卷款跑路的平台就高达80家以上。

  如此而言,其实,黄奇帆怒批的,并不是P2P模式,更不是互联网金融创新,而是P2P模式的严重异化,以及在这种异化之下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倍增。

(作者: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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