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深圳市交委与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南光、盐排、盐坝高速以及龙大高速深圳段将于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免费通行。这是深圳市第三次回购高速公路,此次的总花费高达130亿元。(12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公路姓“公”,原本就应该是公共产品。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自是政府履责的应有之义。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收费高速公路收费贵、期限长,路桥企业赚大钱、高速员工高福利等问题饱受诟病,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
收费高速公路的存在,市场化建设运营的模式等等,有它的历史原因,不应一味指责,但在政府财力日渐增强后,就有责任和义务尽量让收费公路回归公益属性。深圳自去年至今,连续三次以果决态度回购高速公路的经营权,免费对公众开放,给其他地方树立了标杆。
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看起来是舍,实际上是得。它不仅于民生有利,而且能够极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如深圳梅观高速去年4月1日起取消收费后,带动原高速沿线城区迅速发展,沿线500米范围土地实现巨大增值,经测算增值空间超过300亿元。从更长远看,高速免费打通的是经济流速,能极大降低地区物流成本,将产生一系列连锁利好。可见,回购高速、免费对外,深圳在小利与大账,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之间,作出了明智的抉择。
那么,回购高速公路,深圳能办到其他地方能不能办到?有人说,深圳是相对的发达城市,回购高速公路有雄厚的财力支撑。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能否积极回应民众“还路于民”的诉求,固然是钱的问题,但更是理念的问题。
前不久,某机构的一份报告披露,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政府机关团体存款接近21万亿。政府储蓄额度过大,意味着大量资金闲置,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以及金融资源浪费。尽管近两年国务院高度重视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力促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但政府财政资金受到管理体制与审批繁琐等因素的影响,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尚未得以根本改观。
深圳是怎么做的呢?10月27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了《关于深圳市2015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此次调整涉及财政资金规模404.8亿元,主要用于市内高速公路收购等重点支出,资金来源包括年初预留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0亿元等。可见,对政府来说,下决心、想办法、变思路,把钱花在利民惠民的刀刃上,不是没有办法,而是需要魄力与担当。
让高速公路回归公益,深圳带了个好头,是否会有更多地方积极跟进,关键要看这些地方有没有“在认识上与改革最前沿看齐”的自觉和魄力。政府者,百姓之政府,财政者,公共之财政。不要再把高速公路当成地方财政的“印钞机”了,还路于民以获得更多民心民意支持,才是真正的政绩,才是真正的实力。
(作者: 编辑: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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