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徐汉雄
近日,有网民称山东英才学院向毕业生强制收“爱校费”10元。校方表示,此举系学校针对毕业生发起的自愿捐款活动,因执行中存在扭曲导致误解,已开始退款。(5月17日人民网)
无论自愿还是强制,向毕业生收“爱校费”,本身就耐人寻味。不久前,浙江大学收获史上最大一笔来自校友企业的捐款,高达11亿元,由于这笔捐款属分期付款的形式,被认为有炒作、刷指标之嫌。而近年来,中国大学校友捐赠总额、单笔捐赠金额屡被刷新,在捐资助学形成你追我赶的态势。
不知道山东英才学院向毕业生发起“爱校费”捐款,是否受到外界的影响。客观而言,用校友募捐弥补办学经费之不足,在国外也是通行做法。校友捐赠可看作对一所大学教书育人水平的检验,捐款代表着校友对母校的感激之情,所有校友捐款都可视作“爱校费”。
但一个学生对其母校的情感并非天然形成,是否对母校产生回馈意愿与身份认同,取决于母校对学生的精神影响。所以,要让学生“爱学校”并在毕业后能多捐些“爱校费”,首先得要爱学生,让学生从中受益,日后自然会饮水思源、知恩图报。
近年来,我们也常看到这样的暖新闻,学校养的鱼免费分给学生吃,校长在毕业致辞时情真意切催人泪下,这样有人文情怀的学校,学生自然永生难忘。相反,有些大学教育,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纽带只是课时、就业率,学校热衷的就是盖楼、找钱,让人感动的地方难得一见。如此,让学生如何“爱学校”并奉上“爱校费”?
向毕业生收取10元“爱校费”,且不说强制捐款已被《慈善法》所禁止,即便是自愿捐款,在学生毕业离校之际来这一手,能给学生留下什么样的“纪念”?学校需要思考的是学生能否通过大学教育获得一辈子的收益,是否感动过学生,这远比趁学生在校时收“爱校费”显得更重要。
(作者: 编辑: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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