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晚报报道,浙南农贸市场一直是温州人集中购置结婚、订婚所需物品的必去之地。货车进进出出,很热闹。这么一个市场却长期被一些僵尸车占据,以至于原本就有限的停车位捉襟见肘。虽经多轮处置,至今还有17辆僵尸车挺尸不愿意动。还有更过分的,“搞一辆破车当仓库,一个月能省下几百上千元租金。”《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后,该市开展了对僵尸车的执法行动,并准备针对执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僵尸车处置的执法细则。
僵尸车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破坏城市形象不说,还拖了城市管理水平的后腿,说起来,没有人不嫌的。可是这么一个人人讨厌的僵尸车为什么在各个城市,在城市的角角落落泛滥成灾,除了车主不负责、法律意识淡薄以外是有客观原因的。目前对僵尸车的认定大多数地方缺乏法律依据。何为僵尸车,是停的时间长还是外表看起来破旧一点?如果以时间来认定,停满多少时间才算呢?当标准成了问题时,执法必然也存在问题。另外,违法停车的交警部门有权拖离,可是停在合法停车位里的,交警部门就没权处理,不可能让交警部门承担承担不了的责任。道路上的有交警管着,可是小区里的、农贸市场里的又该谁管?还有,僵尸车拉走了,如何处理,车主不配合怎么办?是找个地方继续停,还是启动报废程序?《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如果再加上交警等部门审核,走完报废程序,要9到10个月左右。这很有可能导致停车场车满为患。可见,这僵尸车里,有执法困境,有处置困境,有一堆问题需要一个个解决,对付这团乱麻,一把钝刀显然是不行的。
一些车主正是看到了执法的难处,所以才有恃无恐,反正报废也卖不了几个钱,手续复杂,去处理还得先交一笔不菲的停车费,不如扔着好了。没有压力怎么会有动力?没有处罚的后果悬在脑门上,又哪来的责任感呢?
对管理部门也是这样,如果处罚依据不足、法律模糊不清,还可能因为物权纠纷引来麻烦,那么,谁愿意趟浑水呢?不仅如此,处理僵尸车走法律程序需要成本,又该由谁来承担呢?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管理部门不作为。很多地方整治僵尸车,愣是弄成了一阵风,今天压力之下,大家联合出动,拖走一些,明天风头一过,又卷土重来,原因也不外乎此。
温州出台的这部法律意义就在于,填补空白明确责任。既然认定难,那就快刀斩乱麻,给个标准。以30日为限,执法部门可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这么一来,标准明确了,也没了扯皮的空间,照章办事就是。既然管理责任不明确,就给明确了。此前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处置僵尸车,但公安机关也是有很多部门的,而明确为交警部门牵头,执法的主体责任也明确了,交警处置起来底气就有了。下步,随着细则的出台,执法流程将更顺畅更有效率。这是力度的快。还有处置周期的问题,能不能尽可能缩短以免被动,这也至关重要。除此之外,温州也不妨考虑抬高违法成本的问题,要让违法者来承担执法成本,那就相当于将监管前置了。最好的管理办法是预先防范,而不是事后追究,这个道理放在任何行业都是适用的。
如果处置的力度、速度以及处罚都跟上了,如此一来,理顺的就不仅是管理体系了,更改变了车主的心理预期。违法是要承担后果的,看你还敢不敢装聋作哑?
没有压力怎么会有动力?没有处罚的后果悬在脑门上,又哪来的责任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