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李思辉
近日,来华留学生相关问题持续引发舆论关注。7月20日,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要推进中外学生的趋同化管理。对违规违纪的留学生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绝不纵容姑息。
留学生的规模和在大学生人数上的占比,与一个国家的开放程度、发达程度往往是正相关的。40多年来,大量来华留学生顺着改革开放的节奏融入中国。目前,中国和180多个国家签订教育交流协议,支持双方互派学生到对方国家学习深造。留学生的引入,不仅提升了中国高校的国际化水平,也对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塑造中国国际形象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一些高校在推进留学生教育上存在走偏变味的情况,亟待矫正。
一些高校对留学生待之以上宾,多半是为了展现开放友好。殊不知,开放友好不等于讨好,更不等于纵容。一些高校对留学生事事给予特殊,把留学生当成“重点保护对象”,对留学生违纪、违规乃至违法行为也一味袒护、宽纵,看起来“开放友好”,实际上既造成了不平等的观感,也不利于留学生以正常求学者身份平和地融入校园、融入社会、了解中国。最近出现的一些与留学生有关的负面新闻,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种宽纵催生的恶果。
来我礼仪之邦必守我中国法律、中华礼仪,不能为所欲为。《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等文件,早就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把留学生入学门槛,实现统一标准的教学管理与考试考核制度,但一些高校在执行中出了问题。有的大学为了体现自身的“国际性”,招录留学生一味追求数量、忽视质量;有的对留学生的教学质量放任自流,忽视留学生教育管理,助长了一些人的不良习气;还有的“好客”过头,过分挤压本国学生资源,引发学生强烈不满……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有关“趋同化管理”的表态,既是对社会关切的回应,也是对我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基本精神的严肃重申。
平等才是最好的开放,趋同化并不意味着等同化。正如媒体所说,为让留学生尽快融入学校和社会,高校对留学生提供一些额外的人性化服务,对他们的一些合理习俗予以尊重,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一切都应本着“合理、公平、审慎”的原则,这一切都必须以不妨碍“基本平等”为前提。“趋同化管理”对应的是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一视同仁,学校各种资源分配的相对均衡,学业考试考核的大致公平,等等。但凡与“平等”相违背的制度,其合理性、正当性都应予认真审视,进行及时改革。
蔡元培先生说过:“大学应有着丰富的精神内涵,这些精神主要包括自由精神、平等精神、民主精神和科学精神。所谓平等精神,是指学术平等、男女平等、师生员工平等……”中国要真正成为教育强国,在留学生培养上,首先应体现为不论来自哪个国家和地区,不论肤色如何,不论是外国留学生还是本国学生,接受教育权利一律平等、一视同仁,绝无丝毫高低之别、贵贱之分。中国的大学应该有这个底气,也必须恪守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