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周磊
挖空心思找亮点,左支右捂藏弱点,人浮于事拼绩点。
近日,《半月谈》刊文指出,一种所谓“三点工作法”的形式主义新变种正在萌生,成为应付考核、“以空对空”的新形式。
追求有亮点,本无可厚非,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各种亮点、经验、典型的产生,也是基层活力的重要体现。但工作中的亮点应当建立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出实招的基础之上。造盆景、玩概念、搞“材料装修”,如此脱离实际、远离群众的“亮点”,既经不起认真推敲,也不可能赢得民心。
亮点是干出来的,不是造出来的,这个道理并不深刻,却总有人在“造”字上大做文章。客观地看,基层事务大同小异,既繁杂又普通,若想出新确实不易。在“没有亮点便是缺点”的压力之下,一些地方为了尽快“冒尖”“引关注”,变着花样给平平无奇的日常工作“开美颜”“加滤镜”,在材料总结中把工作成效拔高了讲、把正在做的说成做成了。费尽心思打造“亮点”、无中生有捏造“亮点”、言辞浮华编织“亮点”,只会造成基层干部精力的无谓消耗,于工作无益、于群众无益。
过去,有些投入不菲的“小镇”“小街”何尝不是被当成“亮点”来打造,却因水土不服等客观原因,难逃“鬼镇”“鬼街”的命运。
警钟犹在耳旁,决不能为了亮点而硬性打造亮点,决不能为了“拼绩点”而不顾地方实际。很多时候,亮点是长期摸索出来的,是从服务群众生发出来的,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定力和耐心必不可少。踏踏实实做事,一心一意为民,不愁工作中不会产生亮点。
以怎样的方式和行动追求亮点,折射的就是怎样的政绩观。一位基层干部表示,日常为群众解决的问题“太普通”,写到工作成绩里也不显眼;可如果在这个村铺几条路、修几座桥,在那个村建几个种植基地,就算这些设施产业用不上甚至是负收益,也能作为工作成绩体现在报告里。解决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常难体现在工作成绩中;建造几个领导“看得见”的工程,即便用不上也是“亮点”,这种群众满意“事小”、领导满意“事大”的错误政绩观值得警惕。纠正把群众“满意”和领导“注意”放在对立面的政绩观,还需要下更大气力。
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才是基层工作应该追寻的最大亮点。一些基层干部唯材料而不唯实干、追求领导“满意”而忽视群众期待,也提示基层工作的评价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要让“实干”的价值导向更为突出,减去不合理的“虚事”,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侧重关乎基层群众利益的实事,鼓励干部多为百姓做实事,才能催生更多有价值、有实效的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