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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司法判决就该不和稀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08:4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老人超市购物因付钱争议,翻窗跳楼受伤后,起诉超市要求赔偿的健康权纠纷。法院经审理认为,超市与老张的交涉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与老张的损害后果之间亦不具有因果关系,故超市不承担侵权责任。(据8月26日人民网)

整个案件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六旬老张在某超市买散装鸡腿,装进包里没付钱就想走,超市工作人员对他进行阻拦,双方产生争议。后在未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老张突然从二楼翻出,跳下,导致多处骨折。

明眼人一看,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到超市买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天经地义。老张拿了超市的东西没给钱,不管是出于主观故意,还是因为年纪大了一时忘记,都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超市人员对其阻拦,要求其付款,合理合法。

在没有肢体冲突和激烈矛盾的情况下,老张自行跳楼,自己伤害自己,再向超市索赔,于法于情于理就说不通了。

但是,即便如此清楚的事实,当上了法庭,大家仍然会有疑虑。因为,对方是老人,还受伤了,按照以前某些判例和惯性思维,超市即便没有责任,也有可能会因为老张“年纪大了”“人都受伤了”“是在你那里出的事”等种种理由,被要求给予一定的“象征性补偿”。这背后,就是之前引发诸多公众质疑和焦虑的“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牵强逻辑。

所以,案件的判决结果,算是给大家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超市对老张的突发行为无法预见、无法劝阻,不存在过错。超市与老张的交涉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与老张的损害后果之间亦不具有因果关系,故超市不承担侵权责任。没有错,就不负责,不是“谁老谁有理、谁弱谁有理、谁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一个推崇公平正义的社会,理应如此。

其实,近年来,这类彰显司法公正,杜绝“和稀泥”式判决的案例越来越多,不仅仅彰显了法律的力量和温度,也匡扶了民众的共建文明社会的道德责任感。

希望这种坚决不和稀泥、贴近民众朴素情感、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司法判决,多多益善。从而进一步影响社会的行为导向和价值判断,让“谁弱谁有理”的畸形规则再无容身之地,进一步夯实人们的法治安全感。

声 音

中国青年网: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可能比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司法判决就不应该和稀泥。

人民网:坚决不和稀泥的思想,其实是回到了法律的正轨,真正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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