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玉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
中国文化从来就有“有事好商量”的传统,小到家庭、邻里,大到一个单位、一个国家,在涉及群众的事务上,往往通过“好商量”的办法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美美与共,倡导团结合作、沟通说理、协商讨论,这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了深厚文化土壤。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正因此,协商民主在中国大地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显示出巨大优越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制度日益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协商民主贯穿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全面铺开,进一步夯实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凝聚共识、优化决策、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利于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中国的协商民主实践,丰富了民主形式、深化了民主内涵、提升了民主品质,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彰显了人类政治文明的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协商民主拓宽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能够有效弥补选举民主本身所不可避免的缺陷,最大限度把民主的精神和原则贯彻到政治的过程之中。利益相关者、直接责任者、专业工作者等都可以在制度框架内参与到协商过程中,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共识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就是要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就能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广泛共识,作出具有较高认同和共识的决策,从而有利于兼顾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丰富和发展协商民主,将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
《人民日报》(2021年08月27日第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