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因四川达州外国语学校不准带牛奶入校,两名学生被迫蹲在校门口喝掉半箱奶引发关注。目前,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已约谈该校校长,并责令学校对相关规定进行整改。(据9月15日极目新闻)
事后校方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考虑到食品安全,所以禁止学生带校外食品入校。记者在校门口张贴的《新生入学须知》上,也看到有“拒绝校外食品”的规定。事发当天,这名带牛奶的学生系初一新生,面对规定不知怎么办,因担心牛奶被收缴或被销毁,便与同学一起喝掉了11盒。
视频传到网上后,网友和家长纷纷指责学校管理欠妥。
此事引发围观,与一些学校长期以来存在的“霸王”条款有关。客观而言,如果学生自带的食品有过期变质的,或是非正规厂家生产的,食用后引发问题,学校也担心惹麻烦。另外,自带食品也会滋生零食攀比现象,也有家长理解支持。
也有名为安全起见、实则保护校内生意的。诸如“学校不让带零食,学校超市卖零食”这类新闻屡有报道。闹剧背后,是承包商和学校抢占学生消费资源的怪象。
涉事学校附近的超市老板称,校内开设的超市、小卖部以及学生食堂,被垄断了。“不管是放了假还是平时上课期间,学校都不准学生把吃的东西带进校园。”
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就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
学校不让校外食品进校园的“土政策”,与国家规定相比,孰轻孰重,不言自明。如果打着食品安全的幌子维护校园生意,那样就吃相难看,不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