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6号楼4单元3层户内起火,消防人员共在楼内营救疏散出10余人,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系3楼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据9月20日极目新闻)
电动车在楼道、走道、室内充电,导致爆炸起火的伤亡惨剧,这是最新的一例。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7月20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召开视频会议,副局长曹奇通报称,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
这个数据触目惊心,就按到今年7月20日计,平均每天达到28起左右!
鉴于电动车的消防隐患,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提到,“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应该说,规定有了,处罚有了,但是漏洞却依然存在。
比如通州这次,是租户将锂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爆炸起火,火灾蔓延导致4楼5楼(复式)人员死亡。从实际来说,该租户的电动车,并没有上楼,也没有入户。这算不算违规?需要有明确说法。事情发生后,当地领导到现场处置,提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在家充电,要举一反三”。
这个观点就非常及时。可见,一些地方让志愿者把守楼梯电梯入口,电梯安装阻止电动车入内的神器,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也要看到,就在8月27日,大连凯旋国际大厦高层火灾引起全网关注。而调查初步结果显示,起火原因系19楼住户电动平衡车充电器电源线插头与插座接触不良发热,引燃周围木质衣柜等可燃物。
问题又来了,电动平衡车,算不算相关规定里的电动车?能不能入户充电?实际上,很多人就拿平衡车当交通工具在使用。
这些疑问,都需要法律规则予以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电动车起火爆炸后,一般只有对用户的惩罚,而很少有人去追究电动车生产厂商的生产标准和质量的问题,是不是应该建立倒查机制?
现在,最紧急的是,对电动车和电池厂商该不该明确,比方说不能装卸蓄电池充电,以及对充电起火隐患要有技术保障措施。
我相信,这些技术应该不存在问题,而是成本问题,以及厂商一味迎合市场的问题。
对我们每位电动车用户而言,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使用正规厂家的产品,注意停放、充电安全,及时更换旧电池,不改装、不混用,依然是最重要的。大连起火房主于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立案刑事侦查、监视居住。而北京通州这家租户,当然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这些教训不可忽略,否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