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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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然而,家属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却被要求王先生必须亲自到医院进行鉴定。折腾来折腾去,到定点的杨浦区中心医院一看,他们根本就不检查,直接写病历。家属质疑,只是看一看就写结果了,为什么要折腾人?(据10月19日上海广电《新闻坊》栏目)
从周折的办事过程中,看到家属给植物人亲属办一个残疾证实属不易。原来收治的医院,不是做肢体残疾类伤残鉴定的定点医院,植物人的诊断结果不算数,到定点医院呢,请救护车太贵,只得请朋友帮忙,搬上搬下。真是折腾病人、折腾家人、折腾朋友。
然而,严格来说,医院没错,街道和社区服务中心也都没错,那错在哪里呢?显然是一个流程的问题。植物人本身认知能力已完全丧失,无任何主动活动,按理说,预约劳烦一下定点医院的医生上门,有了其他医院的诊断结果,也就是看一眼的事,省时省力啊。难道非要植物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医院”?
医院要多体恤病人家属的不易,既花钱还折腾人的流程,就应该改改。不能因为文件规定是这样,就一定要刻板执行。如果怕人冒领残疾证,办法也多得是。从流程来看,定点医院的医生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复核和审查,只是将原来医院的诊断抄了抄。那么,这个“植物人上门办证”的意义何在?
服务市民、方便市民,优化流程没有止境。王先生的遭遇告诉我们,要提升服务市民的水平,第一道关口,就是要站在患者的角度来看问题、想问题,换位思考,优化流程。而其他部门,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残联等,遇到这样不合理的规定,也要及时反馈,而不是面对市民的求助,仅仅拿出文件“按章办事”。
总而言之,植物人办残疾证要亲自上门的不合理规定,是该改一改了。
绘图/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