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缓税。
其中,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制造业中型企业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全部缓税。此举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
在当前疫情反复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大力度缓税举措的出台,无疑为广大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短期看,这将有力地帮助企业尽快度过暂时性困难,长期看,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固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根基。
在疫情仍在不断反复冲击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断的危机正在持续加深。中国作为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重要一环,同样受到不小的影响。
特别是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内出现暴涨,叠加前不久国内发生的局部地区电力供应短缺以及洪灾等因素,干扰了制造业企业的生产经营。
中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受到的影响尤其严重。在巨大的成本压力下,不少企业陷入了有单不敢接、越生产越亏本的窘境中。
客观而言,“稳增长”“保就业”的关键就是稳定市场主体。而中小微企业占据着市场主体的绝大多数,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顶住成本压力,在产业链、供应链面临中断风险的情况下继续稳定生产经营,成为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
事实上,近段时期以来,各级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帮扶政策,涉及财政、金融等各个方面。
从表面上看,缓税政策并不是减税或者免税,只是延缓纳税的时间期限。但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有这个宝贵的缓冲期,资金的周转或许就能更为通畅,成本的压力或许就能够得到缓解。
因此,从政策效果来看,缓税政策无疑是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度过暂时性困难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2020年所得税”政策相比,此次缓税举措的针对性更强,且范围有了明显的扩大。
鉴于制造业是原材料成本暴涨的主要受损者,因而此次的缓税对象精准指向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从企业规模来看,此次也将过去仅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中型制造业企业。
也就是说,除了少数大型企业外,此次的缓税对象已经涵盖了绝大多数制造业企业,具有了较为明显的普惠性特征。且在优惠税种方面,也不限于所得税,而是扩大到增值税、消费税等。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此次缓税政策是以市场化、普惠式方式助力企业纾困,稳定市场预期。也就是说,在帮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过程中,我们既要采取普惠性的政策,也要坚持市场化的原则。
需要提醒的是,缓税政策只是一项临时性的措施,解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困境,终究还是要靠企业的自身努力,要靠市场化竞争来实现。在外围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企业要抓紧时间练好“内功”,不断提高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只有如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才能在逆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