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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越是人气明星,越要严守法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09:1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12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通报今年部分演出市场典型指导案例,其中,蔡某某演唱会违规演出的消息,引发轩然大波。(据12月5日《北京日报》)

因为,蔡某某就是人气明星蔡徐坤,天然具有极高的关注度,而人气明星的演唱会违规,更让人想要一探究竟:因何违规,为何要违规,有什么后果。

事实上,蔡某某这场演唱会,并非如部分媒体所言,是未经许可擅自开场。演唱会是报批了的,有许可,但报批的一家北京的公司,实际负责演出内容,卖票等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是另一家上海的公司。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这样的操作都涉嫌“挂羊头卖狗肉”的“代报批”行为,是相关法规所明令禁止的。

为什么营业性演出不允许“代报批”?因为营业性演出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就涉及到钱,事关老百姓的钱袋子;现场表演,就涉及到秩序。演出现场的安全措施、演出内容的价值观和文化导向,是否存在假唱行为,演出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等,都需要严格监管,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以,谁报批,就应该谁负责演出事务,这样才能夯实责任,避免出现问题时有人甩锅。

由于演出市场分工日趋精细,有很多演出经纪公司钻法规的空子,专门从事演出代报批业务,赚取代理费用,实际上并不参与演出举办的实际工作,一旦出现违法情形,往往是“代报批”的公司背锅,而实际获利的演出举办方则“金蝉脱壳”。而此次案例中,文旅部处罚的上海某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也就是演出的实际举办方,体现了监管的严格和精准,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强化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责任,也更有利于加强对相关演员主体的管理。

由此可见,蔡某某演唱会的这种操作方式不符合法定程序,混淆了申报主体与实际举办主体之间的利益责任关系,相关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也是依法执法,防范风险,同时也督促演艺人员及相关代理公司,在进行演艺活动时,要知法、懂法、守法,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心,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中。

据此前报道,蔡某某这场巡回演唱会的门票可以说是“秒光”,人气和影响力可见一斑,越是受欢迎,影响大的文艺演出活动,越要严格遵守法规,不能有一点疏漏。从这一意义来说,文化和旅游部将之作为典型案例通报,的确有警示和普法的重要意义。

声音

文旅部官微:文旅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加强演出市场执法监管,持续做好违规演出内容营业性演出活动查处工作,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编辑: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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