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除了要对相关涉征信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杜绝任意扩大征信范围行为外,还要加大对纠错机制的宣传,并把纠错机制的口子开得再“大”一些,为失信惩戒体系打“补丁”,对失信者给出更多的改错机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朱文龙
在大数据时代,一部分机构或个人在商业利益驱使下,利用银行与征信报告主体的信息差,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所谓“征信洗白”“征信修复”形成了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如今,我国正在建设信用社会,全力完善信用体系。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失信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将会遭到各种限制。从相关报道来看,违法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一些人有征信污点,需要“美化”信用报告的心理,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坑蒙拐骗。从这个角度来说,相关负责人的回应来得很及时,而且很有必要,在防止失信人受骗的同时,也对公众起到了提醒作用——要珍惜和维护个人信用记录。
骗子固然可恨,上当的也固然可叹,但骗局背后,往往会有更深的原因存在。譬如“征信修复”骗局,为什么会大行其道?这固然与一部分“老赖”想借此逃避惩罚有关。另外,一些被“误伤”的失信者迫切希望变成“自由身”的需求,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虽说早在2019年,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就曾对外表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但现实是,随着征信越来越重要,它似乎成了一把“万能钥匙”,被随意引入其他社会治理领域,甚至“与征信挂钩”俨然成了一种习惯性的治理路径依赖。
现在,不仅有法院、金融部门等认定“老赖”,不少地方和部门还将水费、物业费欠缴,电话欠费,闯红灯,高铁“霸座”、吸烟,甚至频繁跳槽、不进行垃圾分类等信息也一并纳入失信惩戒范畴。这种混乱的局面,不仅降低了征信的“门槛”,削弱了征信该有的严肃性,也让人感到无所适从,稍有不慎,便进入了失信“黑名单”。就拿忘交电话费这件事来说,大多数用户并不是有意为之,而主要是因为工作、事务繁忙等原因导致忘记及时缴费。如果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当中,显然是对于相关用户的一种“误伤”。
与失信名单“宽进”相对应的则是“严出”。征信体系中虽然有纠错机制用来“改正错误”。但是,一来,很多人对这个机制并不熟悉;二来,根据现行的规定,信息主体只有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才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问题是,这些被“误伤”的失信者,尽管是无心之失,但确实存在“失信”的事实,即便利用这个机制进行申诉,也很难成功。
失信名单“宽进严出”,给了一些骗子可乘之机。因此,相关部门除了要对相关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杜绝任意扩大征信范围行为外,还要加大对纠错机制的宣传,并把纠错机制的口子开得再“大”一些,为失信惩戒体系打“补丁”,对失信者给出更多的改错机会。比如说,在上征信之前,征信机构要对用户失信的原因进行认真评估,对于那些明显属于“误伤”的失信人,不再纳入失信“黑名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征信修复”的骗局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