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评论员 周磊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督查激励。
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督查激励,是国务院对于地方落实重大政策的年度考核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先后对一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释放出奖惩分明、以奖促干的强烈信号。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不仅形成了地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也积累了一批批重大政策落地见效的好做法、新经验。
督查激励虽是“常规操作”,但激励措施有增有减,在实践发展中日臻完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此次增加的督查激励措施,包括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乡村产业振兴、文旅产业发展、医保便民服务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支持,许多立足的是当前发展的新态势、聚焦的是亟待推进的新任务。国家重点奖励的领域,都是各地需要重点谋划、突破、推进的领域。好的做法经验不会从天而降,打破固化思维、根据地方实际、狠抓重点任务,打开突破口、闯出一条新路,是真抓实干、干出成效的关键。
理想信念滋养的是内在的思想自觉,督查激励可以引领外在的行动自觉。从以往来看,督查激励具有“高含金量”的特点,不仅有真金白银的“大红包”,更有政策支持、项目安排、改革先行先试等方面的“大礼包”。这样的政策奖励犹如“推进器”,更能促进地方在攻坚克难中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一域”发展推动“全局”发展,继而实现督查促实干、促发展的最终目标,有利于释放出更大的政策效应。
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地方发展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亦退。脑筋不转动、步子不迈开,坐等别人的经验“成熟”,往往是落后于人的开始,一步落后步步落后。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创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经验做法,需要每个地方、各个领域都戒掉改革思路、发展经验上的“等靠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锐意有为,勇当实干的“优等生”、经验的“创造者”。
“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阔步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开新局面、创造新佳绩同样需要督查激励的有力保障。各地当以督查激励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增强真抓实干的主动性、自觉性,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更好的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形成鱼跃龙腾、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