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来自券商的处罚信息引发热议。
据证券时报报道,某证券企业证券固定收益部两名员工因周五晚过早休息,未约客户拓展业务被罚。其中一人因“晚上9点敷面膜,被认为太早休息,被点名批评。”对此,涉事企业发布声明称,相关部门不存在“微信视频抽查员工”的行为,系同事之间通话时,当事人顺口提及其“在敷面膜”。同时承认在沟通上确有不妥之处,已要求该业务部门领导牵头进行整改。
虽然不存在视频抽查行为,但员工在下班时间没有约客户开展业务被罚却是事实。无论处罚内容为何,这种置员工休息权于不顾的企业制度,这种肆意打扰别人正常生活的霸道管理,都不可取,不仅有违反劳动法之嫌,也不是一家现代企业应有的管理方式。
员工的休息权应该得到保障,加班应该有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这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执行层面不应打折扣。这不只是对劳动者个人权益的保障,对劳动者群体利益的维护,从长远看,也是在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蓄积人力资本。
此次事件反映出的固然是涉事企业某一部门的问题,而从该部门领导对处罚的点评语中可以发现,“周五晚上九点在家敷面膜”与业绩显然挂上了钩,而且让员工要“知耻而后勇”。也就是说员工下班时间不为业绩拓展客户,却在家敷面膜被认为是“耻辱的事情”,这是严重的认知错位。
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家企业都会面对市场竞争,都有业绩压力。这种竞争压力传导到企业内部,本应成为激发员工积极性的高效管理机制和具备蓬勃活力的企业文化。但如果压力传导过度量化,逐利冲动越过应有边界,忽视对员工基本权益的保障,最终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的发展后劲。
此前有某证券经纪人替客户考研被抓,现又有证券企业员工晚上敷面膜被罚,这都是为了业绩,越过了应有的边界。业绩的背后是利益,而利益最终还是要为人服务。这个价值排序,理应成为每个市场主体基本的认知选择。
而一家企业,如果总想着让员工创造价值却忽视员工的权益,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怕很难调动。“罚”终究只会起到一时的效果,甚至还会适得其反,就像此次事件爆出一样,损了企业声誉,实在得不偿失,很不明智。
新京报评论员 | 迟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