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程曼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新华社发布的会议通稿中共8处提及“就业”,其中“灵活就业”更是首度被提及。在稳就业的大局中,灵活就业成为我国重要的就业蓄水池,呈现出巨大的分布式效应,有助于减缓经济与就业的波动。
根据人社部统计公报,截至2020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7.5亿,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超过四分之一。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代经济等新经济业态蓬勃发展,再加上需求的个性化、定制化日益突出,网络主播、视频博主、代驾、收纳师、月嫂、网约车司机等灵活的新职业层出不穷。尤其是疫情之后,灵活就业更是成为不少人谋生、赚外快的新渠道,“一人打几份工”,正在成为职业“多面手”副业创新、创造价值的新选择。同时,灵活就业也能降低用工成本,因而也广受雇主欢迎。一边享受工作自由,一边坚持内心热爱,折射出社会的就业观念、就业心态正在发生变化。
还有一种声音认为,灵活就业就是“打零工”。劳动关系混乱、流动性较大、缺乏相应保障,面对工伤等风险,权益很难得到维护。2020年底,一名骑手送餐途中猝死,平台起初说出于人道只赔偿2000元和3万元商业意外险,最终答应60万元抚恤金。不能以传统雇佣模式来审视新就业形态,更不能让新就业形态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缺失的代名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只要是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一切劳动,都应享受合法权益和就业保护。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要实现扩容与变革创新,完善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保制度体系设计,无疑是当前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抓手。
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不能成为劳动者权益保障被遗忘的部分。让相关的劳动权益保障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让灵活就业的饭碗照样“铁”,才能真正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