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高勇为了让助学金在年前发到学生手中,在县政府大院追着县长签字,结果受到教育部门停职,被公安部门作出拘留七天的处罚。(12月30日华商报)
事件回放:绥DE县职中高校长为了让助学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在教育局领导和分管副县长签字完后,亲自去找崔县长签字。当时崔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于是高校长追上崔县长小车并打开车门,要县长签完字再走。没料此举给高校长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和灾难,绥德县教育局当日作出处理决定:高校长即日停职,需向崔县长赔礼道歉,并被要求在适当场所做公开检查。同时,公安部门随后也以妨害公务为由将高校长行政拘留,后经缴纳保证金后释放回家。
崔县长那一声“保卫科”,近乎为高勇的行为定了调。无论从县长掌管签字大权,却没能尽到及时审批之责这一事实,还是因县长“情绪激动”,导致保卫科的介入和教育局的处分,都说明:崔县长在此事件中难脱干系!
崔县长不签字是因为马上有重要会议要开,仅有20分钟时间,而高校长提供的资料不全需待查,崔县长只是慎重地暂时缓签,并没有影响高校长事情的实质性办理。至于对高校长的处分和行政拘留,这与崔县长无直接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