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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踩踏事故不应成为剥夺市民实惠的借口

发布时间: 2007-11-14 07:55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近日,重庆超市在促销活动中发生踩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记者昨日从市贸工局获悉,深圳近期将严禁商场对大众生活必需品进行促销。据悉,本周内市相关部门还将对市内商场举行促销活动进行全面大检查。(11月13日深圳新闻网)

  皆因发生在重庆的踩踏事故系商业促销活动引起,一时间,“促销”这个昔日俏公主被涂抹的蓬头垢面,人人喊打,处处封杀,形同过街之鼠。商业部日前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零售企业的促销活动”——这无疑于火上浇油,使封杀者俨如尚方宝剑在手,更加理直气壮。

  然仔细推敲起来,促销何错之有?它不过是商家的一种营销策略或手段而已,其间或有些许猫腻,些许不诚信行为,但并不意味开展这类活动,就必然要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展的此类活动来看,只要组织管理得力,安全保障措施到位,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商业部发出的紧急通知,也只是强调对促销活动依法予以规范,非但没有全面否定,没有一概叫停,相反,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引导和支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

  毫无疑问,由于有了重庆踩踏事故这个前车之鉴,引导和支持促销活动,客观上会大大增加政府部门的工作难度和管理成本,而一律叫停促销,虽然不利于市场繁荣,影响市民的购物环境,但却能很好地维护部门的自身利益。如何选择?结果证明,在这场部门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权衡中,一些拥有公权力的政府部门又一次掌握了话语权。

  事实上,不管做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存在“零风险”,除非你什么都不去做。在困难和曲折面前,是急流勇进知难而上,还是消极回避畏缩不前,这也是对政府部门执政能力的最好考验。负有社会治安管理责任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角色定位和全部工作的目的就是保障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越是有困难,越是要自我加压,负重前行,在提供科学管理、公共服务时,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真正体现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逃避应该履行的责任。

  商业促销活动是市场营销中的一个重要载体,由于它通常具有“让利”的含义,故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叫停促销,职能部门是省了心,更省了事,但涉及的却是众多商家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而,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应该做的,是如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这个有着广泛群众基础和浓厚商业气氛的活动予以引导和支持,不要看到重庆被“蛇咬”,自己也怕起“井绳”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广81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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